国会主席谈到立法活动的衡量标准
国会主席建议继续大力革新立法思维;颁布的政策和法律真正贴近实际。
今天上午8月3日,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非例行会议在河内正式开幕。
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陈清敏在开幕词中表示,本次会议的重点任务是立法工作,并决定实践所要求的国家重要问题,本次会议体现了国会、政府、各机构在体制建设和立即执行党的主张方面的政治决心、主动精神、果断行动和实质性行动。
与此同时,国会、政府、各部委、行业、地方正在抓紧落实政治局第17号结论和第十六届国会立法方向,确保质量要求和既定进度。
在本次会议上,国会将审议通过15部法律和4项规范性法律决议,首次就7个法律草案提出意见,为各机构完善并在第二届会议上提交国会通过奠定基础。根据权限审议7个问题,旨在满足战略交通基础设施和国家城市体系的发展要求。
为了完成会议议程,国会主席建议各位国会代表仔细研究文件,充分参加会议,积极讨论、辩论,提出许多高质量的意见,以及直接影响人民和企业的内容。
特别是,本着决心实现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创造四个战略转变目标,与政府、各机构一道,决心按照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的指示,提高执行效率。
“建议国会各机构、每一位国会代表继续大力革新立法思维;颁布的政策、法律真正贴近实际;先行发展,为发展开路;以人民和企业为中心,以法律体系的质量和执行效率作为立法活动的衡量标准”——国会主席陈清敏强调。

同时,完善法律基础,有效处理实践中提出的紧迫问题,改善投资、经营环境;精简行政手续,降低合规成本;促进科学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疏通资源,形成新的增长动力。
完善法律,服务于有效运作三级政府模式;加强分级、分权,同时保障资源和实施条件。
充分发挥各机关和负责人在制定、颁布法律政策过程中的作用和责任,特别是起草机关、审查机关。
因此,每个法律草案、决议都必须从起草、充分评估影响、调动专家、科学家、企业界和受影响对象的智慧的阶段开始,认真、彻底地准备。
起草机构负责人必须直接指导和处理重大问题、困难问题,存在许多不同的意见,并对项目、法律草案、决议的质量负责。
特别是对于国家重要项目,需要就可行性、总投资额、投资额、资本结构、资源和资金回收、补偿安置方案、环境影响评估和社会经济效益提出具体、细致的意见。
国会主席强调,为了不让体制成为国家快速、可持续发展的瓶颈,第十六届国会任期必须是建设发展体制的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