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规划与建筑局并入河内建设局的详细方案
河内 - 市人民委员会提出了在将规划与建筑局并入建设局的基础上成立建设局的方案。
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刚刚提交了一份关于成立和重组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下属一些专业机构的呈文。
根据呈文内容,市人民委员会提出了在将河内市规划与建筑局并入河内市建设局的基础上成立河内市建设局的方案。
关于各单位在整顿前的组织机构现状,建设厅目前有1名厅长、5名副厅长、18个专业部门、6个公共事业单位。 分配的编制包括436名公务员、407名工作人员、242份劳动合同。
规划与建筑局有1名主任、3名副主任、7个专业部门、1个公共事业单位。 分配的编制包括92名公务员、24名工作人员、18份劳动合同。
关于在将规划与建筑局并入建设局的基础上成立建设局的方案,该局只有14个专业部门(减少11个部门,比例为44%),6个公共事业单位(其中继续按计划安排3个单位)。
14个专业部门包括:
- 办公室:合并建设厅办公室、建设厅组织-法规处、规划-建筑厅办公室,并接收规划-建筑厅综合处的参谋、综合、计划、工作任务。
- 计划-财务处:从建设厅的财政-投资处更名;接收规划-建筑厅办公室相关的计划、综合和财务任务。
- 检查室:合并交通运输检查室和建设和消防检查室,隶属于建设厅;在重新组织后,扩大对规划、建筑等领域的检查范围。
- 规划管理处:在整合卫星城市和农村规划与建筑处、北红河规划与建筑处、南红河规划与建筑处;规划、建筑、城市活动管理处;综合处的基础上成立。
- 建筑管理处:在合并卫星城市和农村规划-建筑处、北红河规划-建筑处、南红河规划-建筑处的建筑管理任务的基础上成立;规划、建筑、城市活动管理处;建设厅下属建设许可处的综合处并接收所有任务。
- 技术基础设施和地下空间规划处:合并属于规划与建筑厅的技术基础设施规划处,并接收建设厅地下空间和绿化、照明管理处的部分地下空间管理任务,以及供排水基础设施规划任务,这些任务来自供排水基础设施管理处。
- 城市发展处:重组建设厅下属的城市发展处,并接收与城市发展计划、城市分类、城市发展区域管理相关的任务,这些任务来自规划与建筑厅下属的规划、建筑、城市活动管理处。
- 鉴定室:在建设厅建设管理室和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室合并的基础上成立。
- 建设工程质量技术处:改组并更名为建设厅技术管理和质量鉴定处。
- 经济与建筑材料处:保留建设厅现有的负责人。
- 交通部门:在合并交通基础设施管理部门和城市铁路部门的基础上成立;从地下空间管理部门和绿化、照明部门接管管理绿化、街道照明的任务。
运输处:从运输管理处更名为运输处,保留建设厅现有的负责人。
- 供排水处:在合并供排水基础设施管理处和地下空间和绿化、照明管理处的基础上成立(在将供排水基础设施规划任务转移到技术基础设施和地下空间规划处后),隶属于建设厅。继续履行管理公园、绿化、城市照明、湖泊以及投资、建设、运营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系统等任务(绿化、街道照明除外)。
- 房屋和房地产市场部:从房屋和房地产市场管理部更名,保留建设厅现有的负责人;在重组后接管与房屋管理、办公场所和住房政策相关的任务。
6个公共事业单位的安排如下:
——河内市技术基础设施管理中心:保持不变。
- 交通运营与维护中心:合并河内市交通管理与运营中心和交通基础设施工程维护委员会。
- 建设与数字化转型技术中心:重组河内建设科技与经济研究院,并接收技术发展部的职能和任务,以执行政治局2024年12月22日关于国家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突破性发展的第57-NQ/TW号决议的任务;建立和管理建筑行业数据库和建筑工程质量评估...
此外,继续按照以下路线安排目前隶属于建设厅的3个单位:
- 建筑规划项目管理委员会:原样移交给河内市民用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
河内市房屋管理中心:将房屋管理部门安排到建设厅下属的房屋和房地产市场部门。合同签订和直接管理房屋基金的部门转移到河内房屋管理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重组过程同步(根据政治局2026年1月6日关于国家经济发展的第79-NQ/TW号决议的精神,对国有企业进行重组)。
河内机动车检测中心:继续按照政府总理的决定实施股份制改革路线。
关于编制,将有528名公务员(相当于合并前分配给两个部门的总编制);431名工作人员(相当于合并前分配给两个部门事业单位的总编制);260名合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