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提议向6个集体授予英雄称号
河内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处、海防市公安局和4个集体刚刚被公安部征求意见,授予人民武装力量英雄称号。
3月13日,公安部就授予以下集体“人民武装力量英雄”称号征求人民意见:
北宁省公安厅刑事警察局;
义安省公安厅刑事警察局;
胡志明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处;
现场勘查队,刑事技术处,胡志明市公安局;
河内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处;
海防市公安局。
关于征求上述意见,公安部依据政府 2025 年 6 月 14 日第 152/2025/NĐ-CP 号法令第 44 条,该法令规定了竞赛、奖励领域的分级和分权;详细规定并指导实施《竞赛奖励法》的若干条款。
人民对上述集体进行表彰的意见,请发送至邮箱:hoidapphapluat@mps. gov. v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