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5个乡级未达到标准:关于行政单位合并提案的现行规定
关于成立、解散、合并、分割、调整行政区划的提案,已在第112/2025/UBTVQH15号决议中规定。
2026年,各级主管部门将研究调整不符合规定的乡级行政单位(ĐVHC)。目前仍有705个乡级行政单位未达标。
然而,安排仍然必须紧跟基本要求,即必须符合文化、历史、传统、民族、宗教、地理的特殊性。
在政治局的结论基础上,政府将具体指导,并在2026年内彻底完成。
目前,关于成立、解散、合并、划分行政区划、调整行政区划和更名行政区划的提案,已在第112/2025/UBTVQH15号决议中规定。
第8条第112/2025/UBTVQH15号决议规定了成立、解散、合并、划分行政区划、调整行政区划的提案,包括5个部分和附录,如下:
第一部分:法律依据和必要性。
第二部分:与行政区划的设立、解散、合并、划分、调整直接相关的行政区划的形成历史和现状;
第三部分:成立、解散、合并、划分行政区划、调整行政区划的方案;
第四部分:评估行政区划成立、合并、划分后的影响和发展方向,调整行政区划边界。如果行政区划解散,则仅进行影响评估;
第五部分:结论和建议。
该提案附录包括:行政区划标准汇总表;有权机关确认的数据表,作为确定行政区划标准的依据;1张行政区划现状地图,直接涉及行政区划的设立、解散、合并、划分、调整,以及1张行政区划设立、合并、划分、调整方案地图;
此外,还有一部关于拟建、解散、合并、划分、调整行政区划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基础设施的纪录片(15至20分钟);关于成立城市的城市类型的认可档案;主管机关关于行政区划特殊因素的决定或确认的文件(如有)。
关于成立、解散、合并、划分行政区划、调整行政区划边界的提案中的数据规定如下:
由省人民委员会制定提案提供的行政区划的自然面积,并对准确性负责,确保与政府公布的行政区划的自然面积数据保持一致;
行政区划的人口规模包括常住人口和临时居住人口,由有权机关提供和确认。
城市人口规模被确定为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城市分类的决议对城市进行分类的地区的人口规模。
城市化率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城市分类的决议的规定确定;
在成立、解散、合并、划分行政区划、调整行政区划界限的提案中,对行政区划标准的评估数据,截至与向评估机构提交提案档案的年份相邻的前一年的12月31日;由提案制定机构提供,负责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