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达到7项标准,成为广宁省的城市
广宁省——预计在8月3日至24日的会议上,国会将审议并决定3个重要内容,其中包括成立广宁市。
到目前为止,广宁省已按照《地方政府组织法》第8条第2款的规定,确保了5/5个成立城市的条件,并按照国会常务委员会第112/2025/UBTVQH15号决议第4条的规定,达到了7/7个成立城市的标准。广宁省已达到的7个标准包括:
关于人口规模(标准1),广宁省目前有1,523,400人。根据规定,直辖市的人口规模必须达到250万人以上。然而,根据第112/2025/UBTVQH15号决议第6条第1款的规定,广宁省的人口规模标准计算为125万人以上,因此该地方达到了这一标准。
关于自然面积(标准2),广宁省的面积为6,231.27平方公里,远远超过规定的最低2500平方公里。
该省乡级行政单位总数中坊(标准3)的比例达到55.56%,高于要求的30%以上。
广宁省的城市化率(标准4)达到81.23%,超过规定水平45%。
对于位置、功能标准(标准5),广宁省在有权机关批准的规划或定向中被确定为国家或区域经济、金融、文化、教育、培训、旅游、卫生、科技综合中心;是国内外交通、交流枢纽,具有促进该地区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关于城市标准(标准6),广宁省已根据建设部部长2026年6月26日第1026/QD-BXD号决定,被确认为达到I类城市标准。
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构和水平(标准7),广宁省是能够实现预算自给自足并为国家预算做出巨大贡献的地方之一。 2025年,该省的预算总收入将达到859.09万亿越南盾,相当于中央下达预算的155%,相当于省下达预算的150%。
该省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在GRDP中的比重达到83.99%,高于80%以上的要求。
近三年来,广宁省的人均收入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具体而言,2023年达到6354万越南盾/人,2024年达到7080万越南盾/人,2025年达到8300万越南盾/人。与此同时,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为5948万越南盾/人、6498万越南盾/人和7102万越南盾/人。
2023-2025年期间,该省的GRDP增长速度分别达到9.26%、8.26%和11.89%,均高于同期全国GDP增长速度,分别为5.07%、7.09%和8.02%。
值得注意的是,2023-2025年期间,广宁省不再有多维贫困标准的贫困户,而全国贫困户比例分别为2023年的4.03%、2024年的1.93%和2025年的1.30%。
据广宁省人民委员会称,成立后,广宁市自然面积6,231.27平方公里,人口规模1,523,400人;共有54个乡级行政单位,包括:30个坊、22个乡和2个经济特区。
广宁市行政区划:东部与南海接壤;西部与北宁省和谅山省接壤;南部与海防市接壤;北部与中国接壤。
关于总部、公共财产:目前,使用广宁省现有的总部、公共财产。
关于整顿机构的方案:基本保持目前广宁省政治体系中各机关、组织、单位的机构现状;同时,按照党、组织章程和法律的规定,成立新的机关、单位。
干部、公务员、职员队伍的安排方案:目前,保持目前广宁省政治体系各机关、单位的干部、公务员、职员队伍原状;同时,广宁省已制定方案,实施按规定安排、部署人员的路线图,确保符合城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