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省成立了14个乡镇工会和2个区域工会
兴安省 - 9月30日上午,省劳动联合会宣布成立14个乡、坊工会、省经济区工会和省工业区工会。
在仪式上,兴安省劳动联合会公布了成立乡、坊工会、省经济区工会、省工业区工会的决定;关于任命执委会人员和执委会职务的决定。工会
同时,公布移交组织、团员的决定,并在各单位之间签署移交组织、团员的协议。
14个乡镇工会成立,包括:唐豪、福贤、武福、太平、延河、阮文灵、东兴、黄花探、良朋、阮、如琼、前海、宋珍和赵越王。

根据决定,省经济区工会和省工业区工会于2026年10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 该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可以按照规定刻章并开设单独账户。
职能、任务、权力、组织结构和干部按照《工会法》、《越南工会章程》的规定以及上级工会的领导和指导执行。
在仪式上发表指导讲话时,兴安省省委书记范光玉强调,在兴安进入新发展阶段的背景下,成立了乡、坊工会、省经济区工会和省工业区工会,提出了改革工会组织模式和运作方式的要求。

据省委书记称,省委常务委员会统一成立乡、坊工会和省经济区工会、省工业区工会的方针,这不仅仅是组织方面的安排。
更重要的是,创造一个更合适的运营模式,使工会组织更贴近工会会员和劳动者,特别是在工人、企业、工业区和经济区集中的地区。

省委书记范光玉建议新工会尽快稳定组织,明确分工,尽早投入运营;注重代表、关心、保护劳动者权益,发展工会会员,成立基层工会。
同时,创新运作方式,面向基层,应用数字化转型,建设工会干部队伍,加强与党委、政府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