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
越南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于2003年10月10日至13日在河内首都举行。
大会听取了越南劳动总联合会(第八届)执委会和检查委员会的报告;听取了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农德孟同志和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主席范世阅同志的意见。大会决定越南劳动总联合会第九届执委会由155名委员组成,并在大会上选举越南劳动总联合会第九届执委会由150名同志组成。执委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选举了由19名同志组成的主席团,选举了中央委员瞿氏厚同志担任主席,并选举了5名越南劳动总联合会副主席。执委会选举了第九届执委会检查委员会由11名同志组成,并选举了主席团委员武康同志担任主席。
经过4天紧张、认真、高度负责的工作,大会集中讨论并一致决定:
1. 通过越南劳动总联合会(第八届)执行委员会1998-2003年任期总结报告,2003-2008年任期任务方向,提交越南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
2. 通过了已补充和修订的越南工会章程全文。
3. 通过越南劳动总联合会1998-2003年任期检查委员会的活动报告。
4. 责成越南劳动总联合会第九届中央委员会吸收农德孟总书记、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范世阅同志的意见,以及代表们的意见,以便在颁布前补充和完善文件。 越南劳动总联合会第九届中央委员会根据大会决议和党的决议、国家方针政策,将其具体化为行动计划、专题决议,并指导各级工会实施。
大会呼吁全体干部、工会会员和全国工人、职员、劳动者发扬工人阶级的光荣传统,发扬团结一致的精神,克服一切困难和挑战,决心将越南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融入生活,建设强大的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为加强全民族大团结,成功实现国家工业化、现代化事业,为了“人民富裕、国家强大、社会公平、民主、文明”的目标,坚定地走向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