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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成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利和利益。 摄影:庆玲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成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利和利益。 摄影:庆玲

谅山完善劳动仲裁委员会

Khánh Linh (báo lao động) 13/09/2026 14:54 (GMT+7)

谅山——省劳动仲裁委员会由15名成员组成,由内务厅副厅长阮文江担任主席。

9月13日,据谅山省人民委员会消息,该省已颁布关于任命劳动仲裁员和完善省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决定。

根据决定,内务厅副厅长阮文江被任命为劳动仲裁员、理事会主席。

其余14名裁判员包括:黄玉翠女士,省工会副主席;李德清先生,省企业协会副主席;黎俊明先生,省合作社联盟副主席;黄氏黎女士,内务厅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处处长;Vy Thị Hồng Trinh女士,内务厅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处副处长。

其他成员包括郑秋长女士和苏氏爱女士,均担任省劳动联合会工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文松先生,省合作社发展政策运动组织处副处长;武氏明心女士,内务厅办公室会计。

理事会还有裴氏定女士和伦文遵先生,他们都是工会工作委员会、省劳动联合会的主要专家;黎芳莲女士,省企业协会办公室主任;邓氏琼香女士,基层工会主席,宝龙有限责任公司会计。

刘秋庄女士,内务厅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处专家,被任命为劳动仲裁员,同时兼任委员会秘书。

主席、秘书和理事会成员兼职工作。理事会总部设在内务厅,使用该机构的印章进行活动。

理事会的活动经费由国家预算保障,并安排在内务厅的年度预算中。

理事会及其仲裁员的责任、制度和活动条件按照政府第145/2020/NĐ-CP号法令执行。

谅山省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任期自成立之日起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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