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精锐、现代化的消防救援警察力量
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绣要求集中建设一支真正精锐、现代的消防救援警察队伍。
5月7日,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绣在总结2015年6月25日第47-CT/TW号指示实施10周年会议上提到了这一要求;贯彻落实中央书记处2026年1月31日关于加强党对新形势下消防救援工作的领导的第02-CT/TW号指示。会议以在线形式组织,从公安部总部到34个省市。
政治局、书记处、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绣在会议上发表指导性讲话并总结时明确指出,在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化、现代化和科技发展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气候变化、自然灾害、疫情,以及火灾、爆炸和潜在事故的风险,隐藏着许多复杂、不可预测的因素。
消防救援工作不仅是各职能部门的经常性任务,也是整个政治体系的责任,其中包括党的全面、直接的领导作用。

中央书记处常务委员会建议各级党组织和政府要贯彻并认真执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基层、居民区、居民小组为中心开展组织实施;必须经常关注并做好宣传工作,动员人民;其中,每位干部、党员都必须以身作则,遵守并动员家人、亲属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同时,加强当地力量,提高应对事故的能力,遵循“四就地”方针,训练、演习工作需要经常组织,贴近实际情况;注重提高协作技能,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
中央书记处常务委员会提出要求,继续按照“先检查确保,后检查经常”的方针,提高国家管理的效力和效率;加强对消防救援政策、法律、标准、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继续研究完善机制、政策,大力推进行政手续改革,确保各部门、各级之间的数据库互联互通,为人民和企业创造便利条件;及时、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坚决不让该领域出现放松国家管理的情况。
提及主力军、核心作用,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要求集中建设一支真正精锐、现代的消防救援警察部队。
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明确表示:“公安力量必须发挥主力军、核心作用,与军队和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集中培训,提高干部、战士的业务技能,以便从一开始就解决突发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