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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务员招聘、使用和管理的第170/2025号议定书修订草案正在内务部征求意见,其中提到了接收公务员的条件。 图片:海阮
关于公务员招聘、使用和管理的第170/2025号议定书修订草案正在内务部征求意见,其中提到了接收公务员的条件。 图片:海阮

避免在接收公务员时利用5年工作条件的例外情况

LƯƠNG HẠNH (báo lao động) 06/04/2026 09:14 (GMT+7)

专家认为,在接收公务员时,对5年工作条件的例外是合理的,但需要明确的标准和严格的控制,以避免被滥用。

关于公务员招聘、使用和管理的第170/2025号议定书修订草案正在内务部征求意见,建议扩大被录用为公务员的对象,如专家、科学家、公务员、武装部队军官、国有企业领导。

根据草案,一些情况必须至少有5年与工作岗位相符的工作经验。 然而,曾经是干部、公务员但被调动、轮换到其他岗位后重返公共部门的人员,如果没有主管机关的决定,则不必满足5年工作经验的条件。

与《劳动报》交流时,胡志明市国家大学经济与法律大学公共管理系主任、副教授阮氏秋和博士评估说,对某些情况(例如曾是干部、公务员被调到其他岗位)不要求5年工作经验的例外机制在原则上是合理的。

首先,这些人曾经在公共部门工作过,因此基本上对行政系统、公务员纪律和工作流程有了解。

因此,不重新适用“五年工作”的条件有助于避免标准中的繁琐和重复,同时在人力使用方面创造灵活性。

然而,她指出的问题是需要严格控制例外情况的适用。如果没有明确的标准,很容易导致例外情况不受控制地扩大,降低了关于工作经验的总体规定的意义。

“因此,我认为,这种机制只有在结合对能力和与工作岗位相符程度的具体评估时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而不是仅仅依靠曾经是公务员的背景”——副教授、博士阮氏秋和建议。

为了避免利用工作时间方面的例外情况,她认为,有必要补充严格但透明且可衡量的控制标准和机制。

首先,明确规定了实际能力评估标准。 例外情况下的接收不应仅仅基于“曾是干部、公务员”,而应依据过去的工作成果、任务完成程度、职业声誉和适应新职位的能力。 这是保证投入质量的重要标准。

其次,将接收与具体工作岗位联系起来。只有在被接收者直接符合岗位要求时才应适用例外情况,避免先接收后再寻找部署的情况。这有助于限制“合法化”人员。

第三,建立独立的评估机制。 接收流程需要由上级人事管理机构或专业委员会进行评估,而不是完全交给一个单位提出建议,以确保客观性。

最后,副教授阮氏秋和博士强调要加强透明度和问责制。 例外情况应公开标准、流程和选择原因,同时明确决定者的责任,以避免滥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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