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违反学术诚信可能被降低毕业证书
教育与培训部建议,优秀毕业生,如果违反学术诚信、科学诚信规定,将降一级。
上述内容已在颁布大学学历培训规章的通告草案中规定。该草案正在由教育培训部征求意见。
该通告草案旨在取代2021年3月18日第08/2021/TT-BGDĐT号通知,确保符合《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新规定。 同时,更新高等教育在数字化转型、人工智能(AI)发展和终身学习背景下的新要求。

人工智能在高等教育中的应用必须确保学术诚信
该草案首次补充了关于在大学教育中应用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的规定。 因此,人工智能被用于支持提高教学质量,但不能取代教师的作用和学生的独立学习能力。 人工智能的应用必须确保评估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保护个人数据、知识产权和学术诚信。
根据草案,拥有优秀和优秀综合平均分的学生的毕业等级,如果属于以下情况之一,将降低一个等级:必须重新学习的课程量超过整个课程规定的总学分的10%;在学习期间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违反学术诚信、科学诚信规定的学生。
不必重学已经学过、已经做过的东西
该草案的重要新内容之一是扩大学习者学习成果的认可机制。
据此,培训机构可以考虑认可,将学分转换为远程学习成绩或学习者通过学习和工作积累的技能、知识和经验。
该草案还允许免于毕业考试的高中生注册积累高等教育学分。
这些规定旨在记录学习者所学、所做和证明的能力,而不是仅仅按照传统方式承认学习结果。 从而为学习者提供更多选择和更灵活的学习路线,节省时间、培训成本,同时在知识和技能需要不断更新的背景下促进终身学习。
首次获得高等教育证书,学到哪里就记录到哪里
该草案首次补充了关于高等教育证书的规定——一种确认完成学分或部分培训计划结果的证书。
该规定创建了记录学习者每个学习阶段的机制,增加了在各培训项目之间积累、认可和转换学习成果的能力。 这也是学习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条件逐步积累学习成果的基础,而不仅仅是在完成整个培训项目后才能得到认可。
除了提高学习的灵活性外,该草案继续强调保障学习者权益的要求。 培训机构有责任保障学生的学习权、获取信息权、获得学习支持权和公平对待权。
对于联合培训项目或改变培训组织条件的情况,该草案补充规定,旨在确保学生的学习不受中断,并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该草案的新内容不仅满足了从培训实践中产生的要求,而且有助于为学习者提供更多机会获得高等教育,更好地认可已积累的学习成果,并在他们的学习道路上更加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