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将吸引外商投资的资源转化为越南经济的能力
《劳动报》谨此介绍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在全国研究、学习、贯彻和实施政治局2026年6月8日关于发展外商投资经济的第10-NQ/TW号决议的全国会议上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党和国家、国会、政府、越南祖国阵线的领导、前领导,各级党组织领导,中央各部委、行业和地方的领导,
尊敬的全体党员、老干部、全国人民和参加会议的企业界人士,
我们听取了政府常务副总理介绍第10号决议的核心内容和讨论意见。 我高度评价各机构在制定决议过程中的精心准备; 肯定了今天会议上的热情、负责任的意见,以及广大干部、党员、企业界、投资者和人民对会议的关注。
2026年6月8日关于发展外商投资经济的第10号决议,由政治局在总结近40年来党的开放和吸引外商投资方针的基础上颁布。 这是一项体现发展思维转变的决议,不再纯粹开放接受资金流,而是主动选择和利用国际资源来建设国家竞争力。
我听取了地方、各部门和国际友人的意见,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资金非常重要,但不仅仅是资金,而且非常需要外国技术,这一点也体现在决议的内容中。
自1987年《外国投资法》以来,经过多次修订、合并和完善《投资法》,越南逐步完善了市场经济体制,扩大了融入,建设了日益开放、透明和稳定的投资环境。 这一过程使越南从一个封闭、缺乏资金、严重依赖国际援助的经济体,转变为一个高度开放、与地区和世界深度融合的经济体。 从上世纪80年代末国际贸易占比很小,到如今,越南已成为全球生产和贸易网络中的重要一环(进出口总额占GDP的180%以上,其中外商直接投资约占75%)。 外商投资经济领域为增长、出口、工业化、创造就业、接收技术和现代管理方式做出了积极贡献。
如今,越南已经处于另一种地位。我们不再质疑如何获得更多外资,而是必须回答一个更棘手的问题:如何有效利用外国资源来提高内生动力、技术能力、竞争力和经济自主性。
我们需要正视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局限性:
本地化率仍然较低,与国内企业的联系、技术转让、研发和高素质人力资源培训未达到预期。
许多外国投资项目仍然主要从事加工、组装,使用大量土地、普通劳工、廉价能源、低环境标准,或过度依赖优惠政策,尚未为经济创造新的活力。
一些地方仍然根据项目数量进行招商引资竞争,基于土地优惠、税收和费用,而没有注重土地利用效率、节能、预算贡献、技术转让、国内企业发展以及保障环境和经济安全。 许多地区仍然是吸引外资的低洼地区(如九龙江平原、西原、北部山区)。
为了克服这些限制,第10号决议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发展外商投资经济必须与提高战略自主能力、生产能力、技术和经济竞争力相结合。
到2030年:越南在投资经营环境、竞争力、创新、公共服务质量和接收高质量外国投资项目方面属于东盟领先集团。 同时,提出了许多其他具体指标。
要实现这些崇高目标,我们需要深刻认识决议的全部内容,以便在对外投资的思维中采取更坚决、更快、更务实的行动。 也就是说:
——必须主动接触、选择、引导和有效利用国际资金流,以培养国家能力。
——必须通过资本的生产力和质量、所用技术水平、高质量的就业机会、培养越南工程师、管理者、将国内企业连接到供应链、创造更多附加值、参与越南的创新活动来计算吸引力。
我们不仅要按照行政区划吸引投资,还要按照行业集群、价值链、工业生态系统、创新和区域间空间的联系来组织。
我们不通过降低标准或用环境、资源、社会保障和经济安全来换取眼前的增长来竞争,而必须通过体制质量、现代化基础设施、高素质人力资源、低合规成本、专业公共服务和稳定、可预测的商业环境来竞争。
——需要注意的是,将第10号决议与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和政治局的战略决议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关于发展私营经济的第68号决议和关于发展国有经济的第79号决议。 吸引外资的现阶段目标是必须将这些资源转化为越南经济的能力。 为此,国内私营企业必须具备参与、学习和逐步在价值链中崛起的条件。 国有经济必须在基础、战略领域进行投资和引领,为其他地区创造基础设施和发展空间。 这三个经济领域不应分散发展,而必须在一个共同的战略中合作和协同。
全球最低税收(GMT)政策不再允许各国慷慨地提供税收优惠,尤其是在我们希望吸引全球跨国公司时。东盟地区一些国家正在大力吸引半导体、数据、人工智能、电子、清洁能源、国际金融等项目,并且取得了巨大成功,如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
越南需要对基础设施、清洁能源进行良好投资,提高体制质量,建立政策的可信度,培养劳动技能,保护知识产权,发展资本市场,改善供应商生态系统的质量等。
本着这种精神,我建议各级、各部门、各地方集中贯彻落实并做好8项重点任务。
首先,必须统一认识,大力更新对外国投资的思维。 外资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有经济、私营经济和合作经济共同合作、良性竞争和发展。 我们创造一切有利条件,让有能力、有技术、有责任心并承诺长期在越南投资、经营成功的投资者。 同时,必须严格筛选,不接受落后技术项目、耗能过多、土地利用效率低下、有污染、转移定价、逃税、逃避原产地或对国防、安全、数据和重要基础设施造成风险的项目。
第二,完善体制,使其朝着稳定、透明、有预测能力并符合国际惯例的方向发展。各部委、行业必须审查、同步与投资、经营和市场相关的规定。坚决处理各机关、地方之间重叠、矛盾、繁琐手续和不统一的理解情况。不让投资者不得不跨过太多关门,花费太多时间和成本来实施一个合法的项目。国家机关必须大力转变管理思维,转向建设发展、现代管理和服务企业。不仅要更快地解决手续,还要帮助投资者预测政策,清楚地看到前景,安心进行长期投资。
第三,放弃投入优惠思维,取而代之的是基于产出结果的支持,并与承诺的执行程度挂钩。 那些拥有先进技术、投资研发、为绿色转型、数字化转型、越南劳动力培训、使用国内供应商、技术转让、节约土地、能源和减少排放做出贡献的项目,必须得到相应的支持。 相反,项目进展缓慢、土地使用浪费、造成污染、转移定价、违反法律或未履行承诺的,必须受到严厉处理。 根据违规程度,如有必要,应收回优惠、收回土地或终止项目。
第四,大力发展国内工业生态系统,实现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与越南企业之间的实质性联系。这是决议的中心任务。各部委、行业、地方政府不仅要邀请外国集团,还要同时提高越南企业的能力,使其成为他们的供应商。需要建立供应商数据库,加强外商直接投资与国内企业的联系,支持越南企业提升管理、技术标准、财务能力、溯源、知识产权和数字化转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需要公布采购需求、技术标准、本地化路线图和合作机会。在越南投资的大型集团必须共同发展配套产业,培养供应商,分享标准,转移知识,并为国内企业更深入地参与价值链创造条件。
第五,培养高素质人力资源是决定性条件。 如果没有优秀的工程师、专家、技术人员和管理者团队,就无法吸引和留住高科技项目,也无法从加工、组装转向设计、研究、生产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 拥有工业园区、经济区、高科技园区的地方必须主动与教育机构、研究机构和企业建立联系,根据行业、联合体和战略项目的需求进行培训。 必须创造条件,让越南人逐步承担外商投资企业中的技术、管理、研究、设计和供应链运营职位。
星期五,加大对战略基础设施和服务于新经济的基础设施的投资。 要想吸引大型项目、高科技、数据中心、研究中心、金融中心、自由贸易区或现代化工厂,就必须有稳定的电力、清洁能源、海港、机场、高速公路、铁路、数字基础设施、生态工业区和适合专家、劳动者的良好生活环境。 必须将基础设施视为国家竞争力的基础。 地方不能继续发展零散、分散、缺乏连接、缺乏工人住房、社会服务、职业培训、缺乏与国内企业联系的工业区。
星期六,从根本上革新投资促进工作。不要泛滥,而是有目标地会面,做好与每个集团或一个集团组、投资基金、战略合作伙伴的充分准备工作。(明确需要邀请的合作伙伴、需要吸引的行业、项目地点以及关于土地、电力、基础设施、人力、政策和供应商的准备条件)。必须与投资者从了解到实施、运营和扩大进行合作。在许可证发放后提供支持,解决现有项目的障碍,创造条件,鼓励投资者扩大投资,保留再投资利润,而不是转移回国。
需要重组和提高中央和地方投资促进机构的能力。
第八,发展现代资本市场,以吸引长期、稳定和负责任的间接投资。第10号决议不仅提出了外商直接投资的问题,还要求发展资本市场,提升股票市场、投资基金、国际金融中心和自由贸易区的地位。越南不仅是工厂所在地,而且必须成为为该地区调动、分配资金和提供金融、技术、创新服务的地方。这一过程必须与金融安全、系统安全、信息透明、保护投资者和控制资金流风险、洗钱、投机、操纵市场相结合。
同志们,朋友们,
第10号决议只有在坚决、务实地组织实施,以结果为衡量标准时才能融入生活。每个部委、行业都必须有具体的行动计划,明确工作、明确期限、明确责任。每个地方都必须制定符合规划、优势、发展条件和区域联动能力的投资吸引战略。不能让每个地方都追逐同一种项目,任何地方都想建设海港、机场、数据中心或高科技园区,而不依赖于规划、资源、基础设施和比较优势。
必须进行总体规划,必须明确分工、分级,并与有效协调相结合。中央指导战略,完善体制,协调区域间,筛选大型项目并监督实施。地方必须主动、创新,但不得通过破坏规划、降低标准或牺牲长远利益来竞争。需要根据各行业、地方制定评估外商投资经济区效益的标准;需要注重统计外商投资项目:技术水平、附加值、与国内企业合作、土地使用情况、预算贡献、人力资源培训、环境等。对干部、机关、地方在吸引投资方面的评价也必须基于这些标准。
尊敬的越南外国投资者,
感谢你们选择我们越南作为第二故乡,在越南生活和工作,在越南投资。尽管这项决议于2026年6月8日颁布,至今仅22天,并于今天正式实施,但你们非常积极地响应了我们的第10号决议。我听取了这些发言,特别是还有很多其他投资者尚未在这里发言。但我感受到这项决议也满足了需求,并解决了目前在越南的外国投资者的一些建议。感谢你们提出的非常实际的建议。我建议政府、财政部、工贸部、农业与自然资源部、科技部和地方政府制定计划,以协调、开展研究外国投资者的建议和意见。我们非常欢迎你们继续在越南投资,共同合作发展,利益和谐分享。 我们确保为外国投资者在越南经营、工作和生活提供最有利、最安全、最成功的环境。
同志们,朋友们,
我们带着新的心态进入新一代发展阶段。 越南不惜一切代价吸引投资,而必须是一个有战略、有选择、有能力筛选并与优秀的投资者同行的国家,共同创造新的价值。 我们欢迎外国投资者到越南长期开展业务,遵守法律,尊重劳动者、社区和国家的正当利益,共同分享技术,培养人力资源,发展国内企业,提升越南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第10号决议的精神非常明确:吸引外商投资不是为了取代内生动力,而是为了加强内生动力,提高自主性;不仅是为了快速增长,也是为了可持续、包容和高质量的发展。
我建议整个政治体系、企业界和国内外投资者发扬最高的责任感、创新精神,决心将决议付诸实践,将正确的主张转化为好的项目、强大的企业、新的价值链、高质量的就业机会和国家的新能力。
这是继续书写革新、融入和发展新篇章的最实际的方式;让越南在2045年成为发达国家、高收入国家的道路上快速、稳步前进。
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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