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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和补充法律援助法若干条款的法律》,其中将低收入者作为被告、受害者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图片:范胜.
国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和补充法律援助法若干条款的法律》,其中将低收入者作为被告、受害者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图片:范胜.

低收入者在遇到诉讼时可获得法律援助

ANH HUY (báo lao động) 23/04/2026 17:46 (GMT+7)

国会通过的《关于修改和补充法律援助法若干条款的法律》增加了低收入者作为被告、受害人的法律援助。

4月23日下午,在494名代表中,有494人表示赞成,国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和补充法律援助法若干条款的法律》。

在国会代表按下按钮之前,在法律草案的吸收、解释和修订报告中,政府表示,该法律增加了“低收入工人是被指控者、受害者”的群体,旨在更好地保障他们在刑事诉讼中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

此外,确定获得法律援助的人员需要基于基本的社会政策(扶贫、优待有功人员、民族政策等),同时符合国家经济社会条件。

新法律由国会通过,明确规定了适用于每个群体的标准和条件,确保透明度和可行性。 同时,补充规定“根据法律规定获得其他法律援助的人”,以确保其灵活性,并符合每个阶段的实际要求。

此外,基本法保留了根据现行规定获得法律援助的群体,但更加具体。

他们是对革命有功的人;烈士亲属和抚养烈士的人;属于贫困户、低收入户;橙剂感染者;残疾人;儿童;经济社会特别困难地区的少数民族;极少数少数民族;老年人、家庭暴力受害者、每月领取社会救济金的艾滋病毒感染者。

因自然灾害、火灾而遇到突发困难的人员,也将在直接涉及补救后果的案件中获得法律援助。

494/494 đại biểu tham gia biểu quyết tán thành thông qua Luật sửa đổi, bổ sung một số điều của Luật Trợ giúp pháp lý. Ảnh: Anh Huy
494/494名代表参与表决,赞成通过《关于修改和补充法律援助法若干条款的法律》。图片:英辉

受害者和正在确定为人口贩运行为受害者的人,18岁以下同伴;受害人但未根据《国家赔偿责任法》聘请人保护权利的人;根据越南作为成员国的国际条约的外国人也获得法律援助。

根据新法律,国家法律援助中心可以成立附属单位分支机构。该中心负责分支机构的全部活动。根据实际需求和条件,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决定成立分支机构。

政府详细规定了国家法律援助中心及其分支机构的组织和活动,以及成立、合并或解散的程序和手续。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有权任命、颁发证件、免职和收回法律援助人员证件。

该法律自2027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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