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工作中,不发生利益集团、局部利益。
制定政策和法律必须与权力控制相结合;在立法工作中,不应出现利益集团、局部利益。
今天上午(6月16日),在河内,国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并与政府 phối hợp 组织了会议,部署实施第十六届国会立法方向。
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陈清敏主持会议。政治局委员、国会常务副主席杜文战也主持了会议。
会议旨在贯彻落实政治局第17-KL/TW号结论以及第十六届国会立法方向提案的基本内容。

在会议上发言时,中央委员、国会副主席阮克定表示,第17-KL/TW号结论是政治局根据由国会党委主持的第十六届国会立法方向提案颁布的,该提案非常精心、全面地制定。
结论明确了目标、9项方向、6项任务、解决方案,并分工组织实施,向每个机构明确了具体责任。
关于目标,第十六届国会立法工作不仅为落实2026-2031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奠定了法律框架,还逐步建立了统一、民主、公平、公开、透明的法律体系。
本届立法工作的成果将直接影响国家发展体制的质量,为我国党提出到2030年和2045年实现两个战略目标做出重要贡献。
国会副主席表示,结论明确了第十六届国会任期内的9项重点立法方向。 这不仅是对第十六届国会任期立法计划的指导方针,也是关于在新阶段完善国家发展体制的重大方向。

总的来说,这些方向侧重于三个主要核心问题组。 其中包括专注于完善发展体制、为快速和可持续增长创造动力以及提高国家竞争力的组。
根据国会副主席的说法,这是第十六届国会立法工作非常重要的定向小组。
关于任务和解决方案,国会副主席还提到了三个重点内容。即,继续从根本上更新立法思维,大力从行政管理转向服务,建设国家和社会发展。
立法工作必须被确定为完善国家发展体制的“突破性的突破”;坚决摒弃“管不了就禁”的思维;从预先检查的思维转变为主动接受有控制的风险。
法律不仅是国家管理工具,而且必须为人民和企业创造便利,降低合规成本,发挥经营自由、创新、主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
疏通一切资源,使体制、法律成为竞争优势、坚实的基础、发展的强大动力;确定对立法和执法工作的投资是对发展的投资。
制定政策和法律必须与严格控制权力相结合;坚决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消极现象,不让在立法工作中出现利益集团、局部利益。
另一个重点内容是确保法律制定和实施之间的紧密联系。 大力推进科技成果、创新,特别是数字技术、人工智能在立法程序中的应用,全面实现法律制定方式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