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检查、监督、党纪工作,并与权力控制相结合
革新思维、领导方式、指导和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党纪工作,并与权力控制相结合。
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绣代表政治局签署并颁布了关于继续执行关于到2030年党的检查和监督工作战略的第34-KL/TW号结论的第43-KL/TW号结论。
第43号结论指出:审议中央检查委员会2026年4月29日第25-TTr/UBKTTW号呈文,关于政治局2022年4月18日关于到2030年党的检查、监督工作战略的第34-KL/TW号结论的初步总结(第34-KL/TW号结论),政治局得出结论如下:
基本同意中央检查委员会的呈文。 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继续执行第34-KL/TW号结论,确保与中央委员会关于革新、提高检查、监督和党纪工作效力的第05-NQ/TW号决议(2026年4月7日)以及党建、干部组织工作、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工作的其他决议、指示、结论保持一致和同步; 集中有效实施以下任务和解决方案:
革新思维、领导方式、指导和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党纪工作,并与权力控制相结合。
大力革新检查工作的方法、流程和方式,扩大监督,确保效力和效率。
提高理论研究质量,总结实践;主动预测,及时完善党关于检查、监督和党纪工作的规定体系,使其与实践同步、统一。
提高各级检查委员会的活动能力和效率;建设一支真正有能力、廉洁、专业的党内检查干部队伍。
中央检查委员会牵头, phối hợp 与相关机构继续组织实施政治局第 34-KL/TW 号结论以及中央委员会关于革新、提高检查、监督和党纪工作效力的第 05-NQ/TW 号决议;跟踪、督促、检查、监督各级党委、党组织执行,并定期向政治局、书记处报告执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