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投资从突破性政策中获得黄金机会
4月20日,根据计划,在第一届会议上,第十六届国会讨论了关于突破性文化发展机制和政策的决议草案。 新的政策,特别是关于土地、税收和财政支持,正在为文化投资“改变命运”开辟一个巨大的机会。
从前所未有的政策来看
第一个瓶颈是规划问题。长期以来,许多地方希望补充关于文化的项目,但由于规划问题而无法实施,或者当需要等待补充时,浪费了太多时间和手续,这让投资者感到沮丧。
关于文化发展突破性机制和政策的决议草案将重点放在这个问题上,明确指出,根据《文化体育领域投资法》的规定,公共投资项目、PPP项目、投资项目应立即按照政治局、中央书记处、政府党委的指示实施,但尚未纳入规划的,则允许实施,并在调整时更新到省/直辖市总体规划和其他规划中。
省人民议会决定补充文化、体育领域的中期投资项目,并补充已批准的土地利用计划,而无需等待下一次调整。 这些项目的土地用途变更、土地出让、土地租赁的程序和手续按照政府规定的简化程序执行。
决议草案的重点是允许对体育工程、体育场馆、剧院、电影院、省级、乡级文化体育中心、博物馆以及修缮、开发和弘扬遗址、文化遗产价值的活动实施PPP(公私合作);同时,试点允许企业租赁或有期限转让部分文化、体育基础设施资产的开发权。
国会文化与社会委员会专职委员、副教授、博士裴怀山认为:“这组政策的最大价值是直接影响到目前文化投资的三个最大瓶颈,即规划、土地和手续。 事实上,许多文化项目无法形成或进展缓慢,并非因为缺乏社会需求,而是因为规划、缺乏土地和手续的拖延。”
不仅受到规划的阻碍,过去几年的事实表明,土地一直是“瓶颈中的瓶颈”。 许多文化项目,即使有了好的想法,有投资者感兴趣,但仍然不得不停止,因为没有干净的土地或土地租赁成本过高。 私人博物馆、创意空间、电影院或艺术表演中心都面临着一个共同的困难:缺乏稳定的场地,缺乏符合文化特色的土地获取机制。
更重要的是,这项政策发出了一个强烈的信号:国家不仅呼吁社会化,而且准备好与投资者同行,分担风险。 这正是文化投资市场非常需要的“信任药”。
为文化发展创造更多资源,决议草案提出了在文化活动中实施一系列税收和费用优惠的政策。 典型的是展览、艺术表演、电影制作和发行、体育运动等,享受5%的增值税税率。 这是一个可观的优惠,有助于降低服务成本,提高人民的可及性,同时改善企业的收入。
特别是,在困难地区,为期四年的免税政策,在接下来的5年内减免50%,甚至延长9年,将有助于企业在初期阶段“呼吸顺畅”。 这是项目进入稳定、建立市场和品牌的重要时期。
不仅如此,在文化、娱乐业领域投资数字基础设施、高科技的企业也享有税收和费用优惠。 这表明一种新思维:文化发展离不开科技和数字经济。
文化发展思维的转变
总的来说,本次决议草案不仅仅是一揽子支持性政策,更是发展思维的重要转变。
从文化被视为“难以社会化”的领域,现在被置于发展战略的中心,拥有足够强大的机制来吸引资源。如果同步实施,这些政策将直接解决文化投资的三个最大瓶颈:土地、金融和利润。届时,私人资本将不再置身事外,而是主动转向这一领域。
更重要的是,文化将不再是“支出”,而将成为一个“投资渠道”,既创造了经济价值,又培养了民族的特色和内生力量。
阮辉防博士——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认为,建立和完善体制被确定为“关键的关键”环节,旨在解决瓶颈、障碍,为文化发展创造新的动力和推动力。为了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同步实施多项解决方案。 其中,需要深刻认识到文化体制、法律政策的作用,这不仅是管理的工具和手段,而且作为间接促进文化发展的资源。
河内戏剧电影大学校长——裴如来博士:需要优化投资来源,提供支持
“国会关于越南文化发展的一些突破性机制和政策的决议,以及时制度化党的主张,按照第80-NQ/TW号决议,是非常必要的。国会关于越南文化发展的一些突破性机制和政策的决议,肯定会解决当前文化产业投资和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如何优化投资来源,为企业投资文化提供政策支持——这是需要尽快实施的紧迫事项,以便文化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
* 导演 - 国家一级演员裴进山:需要解决国家电影发行中的不足
那些用国家资金制作的电影作品,在推广、宣传、发行电影方面还没有使用预算的“机制”,这导致国有电影在上映时遇到困难,影响了收入。当电影业蓬勃发展时,将不得不尽快建立机制,将国家和私营部门结合起来制作、发行、推广电影。
* 导演裴俊勇:需要税收支持,有政策机制
“当确定文化是支柱产业时,我们也需要建立吸引投资的机制,并制定一定的优惠制度和政策,以激发各集团、企业对文化感兴趣并投入资金的投资。”
Yeah1集团(《披荆斩棘的哥哥》的制片人)代表:我们期待着
Yeah1 和许多已经和正在投资于文化领域的企业也正在等待新的政策机制,等待国家在投资方面的法律框架支持......以便在未来为文化产业的投资创造“杠杆”。 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