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环新建的公寓、医院至少预留30%的停车位安装充电站
河内——对于在环路3号线范围内新建的公寓、医院,安装充电站的停车位比例必须达到规划规定的至少30%。
6月15日下午,河内市人民议会通过了关于规定在该市投资发展、管理、开发地方公路、铁路基础设施的政策的决议。
根据决议内容,对于正在运营的公路基础设施,在公寓、商业楼、医院、其他正在运营的公共工程中设有停车位、停车场,属于符合安装公共清洁能源站条件的地点,市人民委员会将根据实际情况、技术基础设施的满足能力、供电能力、消防和需求,决定现有停车位安装公共清洁能源站的比例。
对于新的投资项目,包括规划中的公路基础设施、住宅区内的停车场、商业建筑、医院、环路3号线范围内的其他公共工程,安装公共清洁能源站的停车位比例必须达到规划停车位的至少30%。
对于新的投资项目,包括规划中的公路基础设施、住宅区内的停车场、商业建筑、医院、三环路以外的其他公共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市人民委员会规定停车位必须安装清洁能源站,比例至少与各类工程相对应,不得低于规划停车位的30%。
市人民委员会规定了在全市范围内投资、管理、运营和开发充电站基础设施和公共清洁能源的机制,确保同步性、互联互通性、共享、共享基础设施以及车辆使用者的平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