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广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进入省委
广治省——省委公布了干部工作决定,任命胡清海先生参加省委常委。
6月4日下午,广治省省委举行会议,公布书记处关于干部工作的决定。中央委员、省委书记阮文芳主持会议。
在会议上,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阮良平宣布了书记处关于任命广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清海参加广治省党委2025-2030年任期的决定。
省委书记阮文芳向胡清海颁发决定并献花祝贺。
在会议上发言时,省委书记阮文芳表示相信,胡清海将继续发扬责任感、活力、创造力,与省委、省委常务委员会集体团结一致,有效落实省委一届代表大会决议、越共十四大决议以及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的决议和结论。
从而有助于促进该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在新阶段维护国防和安全。
此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向胡清海先生——顺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颁发调动和任命决定,担任广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