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尽快出台关于回收、回收二手电动汽车电池的规定
国会代表建议尽快颁布规定,强制生产、组装、进口电动汽车的企业必须回收、回收使用过的电池。
4月23日上午,国会在会堂上讨论了关于修改和补充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和特别消费税法(TTĐB)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
关于电动汽车的特别消费税政策,代表段雄武(同塔代表团)提到了电动汽车电池损坏或过期时造成的环境污染风险。
代表们认为,对电动汽车的税收优惠政策需要伴随着充电站基础设施的发展,完善技术基础设施,并促进环保电池生产技术转让。
代表强调:“需要尽快颁布规定,强制生产、组装、进口电动汽车的企业必须回收、回收使用过的电池;建立专业的收集和处理系统;加强回收技术研究,用更安全的电池取代旧一代电池。”
同塔代表团代表认为,鼓励使用电池车符合越南在2050年实现绿色增长、能源转型、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净零排放的目标。
延长特别消费税优惠不仅有助于减少城市空气污染和噪音,而且为发展新产业、创造就业机会和促进经济增长创造了机会。
代表范文和(同塔代表团)也建议全面评估电动汽车的积极方面和局限性。
据代表称,一些现行规定,如限制在公寓地下室停放电动汽车或不允许在河内、胡志明市等一些城市在这里充电,也在普及这种交通工具的过程中增加了障碍。
代表们特别关注在电动汽车电池过期后处理时的环境问题。
代表说:“如果没有合适的解决方案,电池废物造成的污染风险可能非常大,甚至会造成长期的负面影响。”

代表们认为,有必要考虑在电动汽车和传统燃料汽车之间的税收政策中确保公平。
代表阮氏越娥(海防代表团)评估说,该法案草案中对24座以下电池车征收特别消费税的优惠政策符合绿色转型的目标,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并为市场创造政策稳定。
代表们认为,税收优惠只有在伴随充电基础设施、配电网的响应能力、废电池处理和提高本地化率时才能发挥作用。 因此,需要同步实施非税收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