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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属于口岸公安力量的读者的建议,内政部已作出回应。 图片:友政
针对属于口岸公安力量的读者的建议,内政部已作出回应。 图片:友政

内政部答复了与口岸公安30%津贴相关的建议

HƯƠNG NHA (báo lao động) 05/03/2026 09:53 (GMT+7)

内政部刚刚对与对在口岸执勤的公安人员适用30%特别津贴相关的建议作出了回应。

阮文俊先生(人物姓名已更改)已向内政部提交建议,建议审查修改和补充与口岸地区特殊津贴相关的第24/2025/TT-BNV号通知。

据俊先生称,目前,在国际口岸(河静省)执勤的边防部队可享受30%的特殊津贴,而公安部队在同一地区执行出入境管理任务,工作和生活条件相似,尚未适用。

他认为,这项规定未能确保各武装力量在口岸地区共同执行任务之间的统一性和公平性,同时也未能充分反映当前的部队组织实践。

因此,他建议内政部重新审查在各口岸享受30%特别津贴的范围和对象;同时,增加直接在国际口岸执勤的公安力量,其中包括出入境管理警察局,纳入享受津贴的范围,以确保政策统一,并为干部、战士安心工作创造动力。

关于俊先生的反映和建议,内政部已在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上作出回应。

内政部表示,特别津贴按照内政部部长2005年1月5日第09/2005/TT-BNV号通知的规定执行,该通知指导对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和武装力量实施特别津贴制度(经2005年8月10日第83/2005/TT-BNV号通知和2025年12月24日第24/2025/TT-BNV号通知修订和补充)。

公安机关各机关、单位对武装力量的政策实施属于公安部的权限。

因此,内政部建议他与公安部联系,以获得授权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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