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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内政部称,政府已颁布第07/2026/NĐ-CP号议定书,其中规定了对属于乡级人民委员会的职务的领导职务津贴。 图片:香芽
据内政部称,政府已颁布第07/2026/NĐ-CP号议定书,其中规定了对属于乡级人民委员会的职务的领导职务津贴。 图片:香芽

内政部关于乡镇事业服务中心主任津贴的指导

HƯƠNG NHA (báo lao động) 20/06/2026 17:44 (GMT+7)

内政部刚刚回应了关于对乡镇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的职务津贴制度的建议。

阮黄辉先生(人物姓名已更改,西宁)表示,政府已颁布第07/2026/NĐ-CP号议定书,日期为2026年1月10日,其中具体规定了对乡级人民委员会领导职务和乡级人民委员会专业部门的职务津贴制度。

然而,据辉先生称,到目前为止,尚未出台关于对在实施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后成立的公共事业单位——社会事业服务提供中心主任和副主任的职务津贴制度的指导性文件。

基于上述情况,辉先生建议有关部门查明,根据规定或指导文件,社会服务事业提供中心主任和副主任的职务可以享受什么职务津贴。

关于辉先生的反映和建议,内政部已在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上作出回应。

据此,2026年1月10日,政府颁布了第07/2026/NĐ-CP号议定书,其中规定了对属于乡级人民委员会的职务的领导职务津贴。

根据内政部部长2005年8月10日第83/2005/TT-BNV号通知第II条第9款,该通知指导修改和补充对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的晋升工资制度和工资津贴制度,该通知指导了对在未具体规定领导职务津贴额度或未在第204/2004/NĐ-CP号议定书中规定领导职务津贴框架的组织中的领导职务津贴。

组织实施中央直辖省市(省级)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的制度和政策,属于省级人民政府的权限。

因此,内政部建议您联系西宁省人民委员会(内政厅)的专业机构,以获得具体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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