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将开始享受社会养老金的年龄降至 70 岁
在《社会保险法》修订草案中,内政部提出了两种方案之一,即逐步将领取社会养老金的年龄降至70岁,并且在符合条件时可能会降低。
内政部正在就《社会保险法》(BHXH)若干条款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在呈文草案中,内政部表示已提出一些关于社会保险制度和政策的修订和补充内容。其中包括与降低领取社会养老金年龄相关的建议。
2024年《社会保险法》第21条规定,享受社会养老金的年龄为75岁,适用于普通情况,70岁至75岁以下属于贫困户、低收入户。
根据卫生部社会保障局的统计,在将领取社会养老金的年龄从80岁降至75岁后,退休年龄后每月领取养老金、社保和社会养老金的人数增加了约50万人,有助于到2025年将领取者比例提高到近42%。
然而,这个数字与第28-NQ/TW号决议设定的目标相去甚远:到2030年,争取退休年龄后约60%的人能够领取养老金、每月社保和社会养老金。
与此同时,每月领取养老金、社保补助金(由社保机构解决)的人数每年仅增加约10万人,因此,如果没有政策调整,将难以实现中央委员会提出的目标。
因此,在修订后的法律草案中,内政部(起草机构)提出了两种方案。
方案一,维持现行规定(在无法立即安排国家预算来实施这项政策的情况下)。
方案二,修改和补充,政府决定逐步调整,将开始享受社会养老金的年龄降至70岁,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各时期国家预算的能力,旨在为政府灵活运用,使其符合各时期国家预算的能力。
提交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在符合必要条件时,逐步降低领取社会养老金的年龄至70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