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培训部要求审查全国教师的任命和工资等级
教育与培训部要求各地方必须在2026年6月10日之前完成统计,报告职业职称任命的现状,以及教师队伍的工资等级。
教育与培训部已于2026年5月29日发布了第3141/BGDĐT-NGCBQLGD号文件,内容涉及审查从幼儿园、中小学到成人教育所有教育阶段的教师职称任命和工资等级工作。
第3141/BGDĐT-NGCBQLGD号文件旨在为根据2025年《公务员法》(第129/2025/QH15号,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安排教师担任工作岗位做好准备。
根据该文件的内容,教育培训部建议地方政府指示专业机构和相关单位统计有关职业职称任命工作现状的数据,并按照附带的表格对教师、教育机构管理人员进行工资分配。

除了统计数据外,该部还要求地方政府报告尚未解决的困难和障碍,以完成根据第01、02、03、04/2021/TT-BGDĐT号通知和第08/2023/TT-BGDĐT号通知规定的职业职称任命和工资等级。
值得注意的是,随函附带的统计表格汇总了根据第08/2023/TT-BGDĐT号通知第5条第12款属于重新任命对象的教师数量,包括已重新任命的教师数量、尚未重新任命的教师数量以及重新任命后的工资系数情况。
该部要求省人民委员会必须在2026年6月10日之前向教育培训部(通过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局)提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