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的29个乡镇符合升级为坊的标准,在6月18日之前征求民众意见。
胡志明市就现有各乡现状的基础上成立29个新坊征求人民意见,于6月18日前完成。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刚颁布了一项计划,以在全市各乡镇的基础上,就成立城市行政单位(坊)征求人民意见。
此前,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委员会已同意在胡志明市辖区内成立城市行政单位,涉及29/54个乡,符合国会常务委员会第112/2025号决议第5条规定的9/9个标准。
29个乡包括:安仁西、平兴、平政、巴点、平利、平美、东盛、霍门、兴隆、龙海、龙田、茹、胡泉、义交、新安会、新日、新永禄、永禄、春泰山、泰美、古芝、红土、芹椰、协福、富和东、周发、龙山、保邦、北新渊。
征求意见的材料包括成立坊的提案草案、提案摘要以及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和各乡人民委员会组织征求人民意见的计划。
这些文件在城市和地方的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上公开,同时在社人民委员会总部、社区活动场所张贴,并通过大众媒体广泛传播。
征求意见是按照向每户家庭发放选票的形式进行的。每户收到一份关于在居住地乡原状基础上成立坊的意见征集表。
各乡人民委员会将成立由3-5名成员组成的小组,按村、社分组发放选票。这些小组的任务是直接向每户居民发放选票,按时收回并客观、完整地汇总结果。
根据规定,如果辖区内50%以上的家庭同意,有关部门将继续完善该提案,提交给社人民议会审议。
如果未达到这一比例,地方政府必须组织第二次征求意见。如果两次征求意见后仍未达到至少50%的共识,社人民委员会将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报告,供其审查和决定。
成立发放选票小组的时间在2026年6月16日之前。征求人民意见的工作必须在2026年6月18日之前完成。
各乡人民委员会有责任汇总征求意见的结果,并在2026年6月20日之前向同级人民议会和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通过内务厅)提交报告。
在征求人民意见的基础上,各乡人民委员会将协助乡党委常务委员会审查,然后提交乡人民议会组织专题会议,就成立坊提出意见。这项工作必须在2026年6月22日之前完成。
该提案的完整档案将在2026年6月26日之前通过内务厅由地方政府发送给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
按照流程,成立坊的提案随后将提交给胡志明市人民议会通过,送交内务部审核,政府审查并提交给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