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增加对工会干部多年贡献的认可形式
8月10日,越南劳动总联合会组织研讨会,征求意见,参与修订和补充工会组织的奖励规定。
会议由越南劳动总联合会副主席蔡秋香女士;越南劳动总联合会工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秋芳女士共同主持。

建议增加对工会干部多年贡献的认可形式
越南航运总公司工会劳动关系委员会主任黎氏越商建议,需要进一步研究对长期贡献的工会干部的认可形式。
据尚女士称,目前纪念章被移交给竞赛奖励部门执行,而不是组织部门。 授予纪念章的标准也相对较高,不容易达到。
与此同时,纪念章是记录干部对工会组织贡献过程的形式。 因此,她认为可以研究一种类似于授予长期党员党徽的形式。
据她介绍,能够满足这些标准的干部数量可能不多,但这仍然是应该研究的形式,因为有些人把大部分工作时间都献给了工会活动。
“我认为有些人一生都在为工会活动奋斗和奉献。 因此,真正热情、投入并长期奉献的人应该得到认可”——尚女士分享道。
需要将奖励与盈利价值联系起来的机制
梁氏红绒女士——越南国家工业-能源集团工会劳动关系委员会主任(越南石油工会)——高度评价了本次规章草案。

据Nhung女士称,该草案深刻地吸收了来自基层的许多意见,紧跟工会系统的想法和愿望,同时也符合分级、分权的要求。
在此基础上,越南石油工会代表提出了一些需要继续研究和完善的内容。
阮女士提到的一个内容是,需要建立一个足够强大的法律基础,以增加用人单位和工会组织在发现、记录和奖励创新劳动方面的责任。
据她介绍,在越南石油公司(Petrovietnam)旗下的一些企业中,有创意的人可以享受创意带来的部分收益。 具体取决于具体单位,这一比例可能约为3%、5%,甚至7%。
“这是非常具体的物质部分。 事实表明,哪里提取一部分价值对有创意的人有利,哪里创意运动就非常强大”——Nhung女士说。
除了奖金,她认为有必要关注对有创新的劳动者的长期利益,例如提前加薪、晋升、任命、培训和创造职业发展机会。
建议为企业工会干部开设更多奖励线路

越南电力工会劳动关系委员会副主任陈文俊先生认为,对企业工会干部的奖励工作,与地方工会、企业外单位的工会干部相比,具有特殊性。
据俊先生说,除了按照行业工会进行奖励外,企业内的工会干部还受到专业部门的关注,并根据专业部门的路线进行奖励。
“我们希望修订和补充的规章制度增加规定,以便企业行业工会干部有更多机会根据专业范围进行审查和表彰,此外还有工会组织的奖励范围”——俊先生建议。
关于专题表彰的创新标准,俊先生认为,目前的规定可能会给基层在选择、推荐奖励的过程中带来困难。
俊先生分析说,对于全面奖励,创新可能具有普遍性,不一定与特定领域相关联。 然而,在按专题进行奖励时,要求创新必须直接与专题相关联,这使得基层难以寻找和选择杰出人物。
“我们建议在专题表彰中扩大创新标准,如女工、文化-体育、劳动安全卫生等,以便劳动者有更多机会获得认可。有些人专业能力很好,在文化、体育或艺术方面取得了很高的成就,但他们的创新却属于生产经营领域”——俊先生说。
在研讨会闭幕式上,越南劳动总联合会副主席蔡秋香女士就工会组织奖励条例的修订和补充征求意见,解答了代表们的建议和意见。蔡秋香女士表示,通过研讨会的意见,代表们基本一致认为有必要修改和补充工会组织的奖励条例。
这是及时具体落实关于竞赛、奖励的新法律法规的必要要求;具体落实党关于改革竞赛、奖励工作的方针;同时克服现行规章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局限性。
在工会组织继续进行调整、精简、组织和活动改革的背景下,修订规章也具有意义。
据蔡秋香女士称,越南劳动总联合会将继续审查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该规章草案在颁布后既符合法律规定,又满足工会系统内竞赛、奖励活动的实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