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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生超出权限的特殊情况,省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向国家选举委员会报告,以考虑处理方案。 图片:英辉
如果发生超出权限的特殊情况,省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向国家选举委员会报告,以考虑处理方案。 图片:英辉

处理选举日期间出现的特殊情况

ANH HUY (báo lao động) 15/03/2026 08:28 (GMT+7)

当发生超出权限的特殊情况时,省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向国家选举委员会报告,以审查和决定处理方案。

明天(3月15日),全国选民将参加第十六届国会代表(ĐBQH)和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HĐND)代表的选举。

国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国家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谢氏燕表示,国家选举委员会、中央和地方各机构已主动同步、严谨地开展选举日的准备工作,基本完成,确保按照法定进度,为选举日做好准备。

根据《国会和人民议会选举法》第71条的规定,投票必须在选举日连续进行。如果发生意外事件导致投票中断,选举小组必须立即封存投票箱、直接与选举相关的文件。同时,必须及时向选举委员会报告,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投票继续进行。

对于因特殊原因必须推迟投票日的情况,选举小组必须及时向选举委员会报告,以便建议选举委员会、国会代表和省级人民议会代表向国家选举委员会提交审查和决定。

对于在当地发生自然灾害、火灾等紧急情况,导致地形分割,导致选民无法到达投票区的情况,各级选举委员会应指示选举小组寻找最佳方案,以便制定计划,将补选箱和选票交给这些选民领取选票并进行选举。

如果社会治安形势复杂或存在发生社会治安问题的高风险,省选举委员会应立即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及时制定保障选举安全的方案。

如果上述突发情况已由地方主管机构解决,但无法处理或超出权限,则省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向国家选举委员会报告,以审查和决定在这些地区组织选举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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