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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23日至3月25日在河内首都举行。图片:越通社
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23日至3月25日在河内首都举行。图片:越通社

中央要求最大限度地限制新建总部、行政中心

VƯƠNG TRẦN (báo lao động) 03/04/2026 07:51 (GMT+7)

根据中央的第18-KL/TW号结论,在预算仍然困难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地限制在各省市建设新的总部和行政中心。

这一内容在关于2026-2030年五年中期经济社会发展、国家金融和公共债务借款、偿还、公共投资计划的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结论中提到,该计划与实现两位数增长的目标(结论第18-KL/TW)相关联。

在第18-KL/TW号结论中,提到了国家财政的任务和解决方案。

其中,中央要求有效、高效地管理和运营国家预算(NSNN),确保中央预算的主导作用,提高收入质量,扩大收入基础,提高国家财政的可持续性。彻底节约经常性支出,特别是会议、研讨会、国内外出差的支出。

制定每年国家财政赤字水平,确保在2026-2030年目标范围内,并根据需求、发展投资任务的支出进度;进行年度和中期评估,及时建议在出现重大变动时调整目标,确保可行性并满足经济增长目标。实施备用措施,以确保国家财政安全,在国家财政平衡范围内。

建设现代化、透明的税收体系,既促进增长,又保障国家财政收入,最大限度地减少将社会政策融入税收政策,确保税收制度的中立性。 有效管理和利用国有企业部门的税后利润,既实现国家经济发展目标,又不严重影响国家财政收入。

对于地方财政-国家财政的特殊政策,重点开发新的收入来源;不颁布关于免税、减税、优惠税制的特殊机制、政策和规定,高于税收法律、其他关于国家财政收入的法律的规定。不规定国家财政收入的分级,留下与《国家财政法》、政治局第93-KL/TW号结论(除非根据主管机关的政策)。

从2027年起,将政治局批准的一些安全、国防任务纳入国家预算,此前使用来自国家预算以外的合法来源。

在预算仍然困难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办公场所的功能;最大限度地限制在各省市新建办公场所、行政中心;各部委、行业、机关、地方在决策时要对必要性负责,确保国家预算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其他重要目标,防止浪费和消极现象。

审查公共投资中的障碍,尽早总结和评估公共投资资源,在此基础上研究将公共投资法与国家预算法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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