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研究制定《特别城市法》
胡志明市正在研究制定《特别城市法》,旨在完善体制,加强分级、分权,并在新阶段创造发展动力。
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流光刚刚签署决定,成立指导委员会,部署制定关于评估政治局关于胡志明市到2030年发展方向和任务的第31号决议的执行结果的提案,展望到2045年,并研究和提出特别城市法的制定建议。
指导委员会由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流光担任主任。
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黎国峰直接指导制定总结第31号决议的提案。
市委副书记、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得直接指导研究,提出制定特别城市法草案的建议。
指导委员会还有9名成员,他们是该市主要机构和单位的领导,包括: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文寿;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孟强;胡志明市市委组织部部长范成坚;胡志明市市委办公厅主任范鸿山;胡志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张明辉武;财政厅代理厅长黄武盛;司法厅厅长阮氏红幸;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厅主任杨鸿胜和市委宣传与群众工作部副部长陈文劝。
根据该决定,指导委员会的任务是组织总结和全面评估政治局第31号决议的执行情况,确保客观、科学,紧跟既定的目标、任务和解决方案,同时正确反映三年实施后的实际情况。
在此基础上,指导委员会将参谋,建议政治局审议颁布关于在新时期胡志明市发展方向和任务的新决议。 这是该市成功实施2025-2030年任期胡志明市党代会决议和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的重要政治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项重点任务是研究和制定《特别城市法》,旨在完善特殊城市发展体制,加强分级、分权,并为胡志明市在新发展阶段发挥活力和创造力创造条件。
在最近的研讨会上,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得表示,政治局已同意允许胡志明市制定《特别城市法》,类似于河内市的《首都法》。
预计3月份,胡志明市将完成提纲,4月份完成草案,5-6月份将组织研讨会,提出意见以完善。 之后,该法律草案将于2026年提交给第十六届国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