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首都法》(修订)草案的解释、吸收和修订提出意见
今天(4月15日),国会常务委员会将就《首都法》(修订)草案的解释、吸收和修订提出意见。
继续第一次会议,上午,国会常务委员会就国会关于协调机制、提高预防和解决国际投资争端效率的特殊政策的决议草案的解释、吸收和修改提出意见。
该内容由司法部部长提交了吸收、解释和修改草案的报告。
随后,国会经济与金融委员会主任就提交机构预计吸收、解释和修改草案的内容提出了意见。
国会常务委员会还就国会关于试点实施公立律师制度的决议草案提出了意见。
同时,就《首都法》(修订)草案的解释、吸收和修改提出意见。
根据计划,预计国会常务委员会将就国会关于处理在2024年《土地法》生效前发生的组织和个人违反土地法律的特殊机制和政策的决议草案提出意见,并提出继续解决积压、长期存在的项目的困难和障碍的解决方案(如果及时准备档案)。
当天,国会常务委员会还以书面形式就民族委员会、国会各委员会负责领域的法律规范性文件监督结果汇总报告征求意见,该报告涉及2026年第一季度。
对《户籍法》(修订)草案的解释、吸收和修改;《法律援助法》若干条款的修订和补充;《信息获取法》(修订);《公证法》若干条款的修订和补充;《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驻外代表机构法》若干条款的修订和补充。
此前,在第一届会议上,第十六届国会在小组讨论了《首都法》(修订)草案。
代表陈黄银(胡志明市代表团)对本次法律草案表示高度赞同。代表陈黄银分享说,在实践基础方面,尽管首都已经出台了许多法律制度,但通过管理实施,首都仍然存在许多瓶颈。
因此,需要一个真正果断的机制,让河内有足够的权力解决环境污染、交通、内涝等瓶颈问题。
“提出的要求是一个完整的体制,充分分级分权,以便首都处理这些问题”——代表陈黄银说,并补充说他个人的观点是,我们非常希望我们向地方全面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