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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寿省已试行解决行政手续中的“绿色通道”机制,以服务于两位数的增长目标。图片:富寿省电子信息中心
富寿省已试行解决行政手续中的“绿色通道”机制,以服务于两位数的增长目标。图片:富寿省电子信息中心

富寿省试点“绿色通道”机制,快速处理行政手续

TÔ CÔNG (báo lao động) 15/04/2026 10:29 (GMT+7)

富寿省试点“绿色通道”机制,解决行政手续,服务于两位数的经济增长目标,工作组已成立。

2026年4月14日,该省试点“绿色通道”机制工作组发布了第48/TB-TCT号通知,内容为:分配工作组成员在解决行政手续方面试点“绿色通道”机制的任务,以服务于富寿省实现两位数经济增长的目标(简称工作组)。

为了确保在解决行政手续中有效、同步、及时地实施“绿色通道”机制,小组分配了成员的任务,具体如下:

工作组组长是阮辉玉先生——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负责指导和承担小组的全部活动;指导处理超出成员权限的问题;主持定期、不定期会议,检查实施进度;为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处理试点实施“绿色通道”机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提供咨询和建议。

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主任——常务副主任协助组长管理工作组的日常活动,跟踪督促各厅、局、行业、地方开展任务实施,汇总情况,在有要求时向组长和省人民委员会报告;建议调整和补充实施“绿色通道”机制的流程和清单。

财政厅厅长——副组长牵头,配合相关机关、单位,经常审查,向省人民委员会建议更新应用“绿色通道”机制的标准和项目清单,确保符合实际情况。 同时,对组长负责组织实施金融领域的“绿色通道”机制。

农业与环境厅厅长——副组长负责在农业与环境领域组织实施“绿色通道”机制。

建设厅厅长——副组长对组长负责在建设领域组织实施“绿色通道”机制。

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副组长对工业园区内“绿色通道”机制的组织实施负责。

工贸厅厅长——副组长负责在工贸领域组织实施“绿色通道”机制,向组长负责。

上述各厅、局、行业的负责人主动审查、精简行政手续档案处理流程,应用信息技术对档案进行分类,确定优先级的工作内容组,确保解决期限比现行规定缩短50%。

对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而言,除了确保解决期限缩短50%外,解决档案结果的返还需要在24小时内处理。

此前,2026年3月27日,省人民委员会颁布了第968/QD-UBND号决定,关于在解决行政手续方面试点实施“绿色通道”机制,以服务于两位数的经济增长目标。

截至2026年4月1日,省人民委员会颁布了关于成立试点机制工作组的第1004/QD-UBND号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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