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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党章》的第20-QĐ/TW号规定,规定每五年试行一次直属党支部代表大会,从2025-2030年党支部任期开始实施。 图片:VGP
关于执行《党章》的第20-QĐ/TW号规定,规定每五年试行一次直属党支部代表大会,从2025-2030年党支部任期开始实施。 图片:VGP

每五年一次的直属党支部代表大会试点

VƯƠNG TRẦN (báo lao động) 13/04/2026 10:34 (GMT+7)

关于执行《党章》的第20-QĐ/TW号规定,规定每五年试行一次直属支部代表大会,从2025-2030年支部任期开始实施。

该内容在中央委员会于2026年4月8日颁布的关于执行党章的第20-QD/TW号规定中被提及(第20-QD/TW号规定)。

规定阐述了基层党支部、党支部定期活动的内容。 据此,基层党支部每年两次定期召开会议,用于评估上半年工作和总结年底工作,必要时召开特别会议。

党委生活内容:报告过去一段时间内党委、党委的活动成果,确定今后的重点任务;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国内外时事,符合任务要求、党委的特点;通报党委对各支部、党员的检查、监督、纪律检查结果;解答党员和支部的批评、质询意见。

对于党员众多、活动分散、地域广阔、武装力量单位执行战备任务的基层党组织,基层党委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组组织活动,分工委员负责,确保如上所述的基层党组织活动内容。

一些党支部、党支部的在线党内生活按照书记处的规定进行。

第20-QĐ/TW号规定还提到了基层党委被授权决定吸收和开除党员的内容。

据此,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武装力量的基层党支部,拥有100多名党员,并被评为连续三年或以上出色完成任务的,可以由上级党委直接审查,颁布授权决定,授权基层党委决定吸收党员、执行开除党员的纪律处分。

授权后,上级党委必须经常检查,如果发现被授权的基层党委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则收回已授权的决定。

第20号规定还提到了支部任期;选举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包括基层支部)。

其中包括内容,每五年试行一次直属支部代表大会,从2025-2030年支部任期开始实施;上级党委直接指导2025年召开的支部代表大会,制定或补充任务,完善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

支部有9名或以上正式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多的支部选举不超过7名支部委员会委员。支部直接选举支部委员会,然后选举书记,在支部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一名副书记。支部有9名或以上正式党员选举书记,如有必要,选举一名副书记。

如果党支部选举到第三次,但没有同志获得足够选票当选党支部书记,则上级党委将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在党支部委员或党员(没有党支部的地方)中任命一名同志为书记,以管理党支部的活动。

如有必要,上级党委直接任命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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