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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监察总署公布了对药品和医疗设备管理和经营情况的监察决定。图片:政府监察总署
政府监察总署公布了对药品和医疗设备管理和经营情况的监察决定。图片:政府监察总署

政府监察部门对药品和医疗设备的管理和经营情况进行监察

ĐÌNH TRƯỜNG (báo lao động) 10/06/2026 08:02 (GMT+7)

政府监察总署公布了对药品和医疗设备管理和经营情况的监察决定。

6月9日,政府副总监察长阮文强主持了关于药品和医疗设备管理和经营的监察决定的公布会议。

在活动中,卫生、教育领域监察、解决申诉、控告局局长(X局)阮俊英公布了政府总监察长关于监察药品和医疗设备管理和经营工作的第599/QD-TTCP号决定,日期为2026年6月8日。

根据该决定,监察对象是卫生部以及一些相关机构、单位、组织和企业。

监察期限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如有必要,可以在上述期限前后进行审查。监察期限为自公布监察决定之日起 60 天(不包括休息日、节假日、春节、规定的休息日)。

监察组由21名成员组成,由第十局局长阮俊英担任组长。两名副组长分别是第十局副局长吴庭龙和第六局监察、处理金融、银行领域申诉、控告局副局长盐登越。

在公布监察决定的会议上,卫生部副部长杜春宣 khẳng định 卫生部严格遵守监察决定,并将指导相关单位在整个工作过程中与监察组密切配合。

在发布会上发表指示时,政府副总监察长阮文强肯定,药品和医疗设备是一个特别重要的领域,直接关系到人民的保健、保护和提高健康水平。

据政府副总监察长称,这也是一个市场规模大、专业性高、涉及从国家管理机构到生产、进口、分销、经营和医疗机构等多个主体的领域。 过去一段时间,国家对医药和医疗设备领域的管理工作取得了许多积极进展,法律体系逐步完善。

然而,实践表明,药品、物资和医疗设备的生产和供应能力仍然有限,严重依赖进口;在管理许可、招标、采购、定价、流通和经营等环节存在违规风险。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国家管理的效率,而且直接影响了医疗质量和人民的权利。

政府副总监察长表示,政府总监察长阮国团特别关注医药和医疗设备领域。 在监察活动中,贯穿始终的指导方针是确保符合《监察法》规定的各项目标,如发现机制、政策、法律中的不足;预防、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提高国家管理的效力和效率;保护国家、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对于这次检查,确定的目标不仅限于评估管理工作,还旨在保护、照顾和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保障患者的权益;为有效落实党关于在新形势下保护、照顾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方针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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