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监察部门接收了7名人民公安军官被调动。
政府监察部门公布了对7名人民公安军官的公开调动决定。
5月20日,在河内,政府监察总署组织会议,公布并颁发政府总监察长关于干部工作的决定。政府副总监察长阮文强主持了会议。
在会议上,政府监察总署干部组织司司长阮氏秋玄宣布了关于接收人民公安特派军官的决定。
据此,决定自2026年5月18日起,公开接收7名公安人民军军官到政府监察部门工作,包括:公安部上校苏光明;顺化市公安局上校范志大;太原省公安厅上校陈云长;谅山省公安厅中校刘清松;公安部上校阮南东;公安部少校范进宪;顺化市公安局上尉阮氏翠恒。
政府监察总署副总监察长阮文强代表政府监察总署领导向7名被特派的人民公安军官颁发了决定。

政府监察总署副总监察长阮文强代表党委常务委员会、政府监察总署领导,祝贺获得信任、信任、推荐、被派往政府监察总署工作的公安军官,并祝贺苏光明担任政府监察总署秘书长。
政府副总监察长阮文强 khẳng định,从任期开始,党委书记、政府总监察长阮国团就非常重视干部工作,确定这是一项关键任务,对提高政府监察和整个监察部门的活动质量和效率具有决定性意义。
政府监察党委常务委员会评估,从特派公安军官来源补充人力是加强执行监察工作的干部队伍能力和质量的必要解决方案,因为政府监察的职能和任务与人民公安力量的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工作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
政府监察总署方面,政府副总监察长阮文强建议各局、司、单位的领导、公务员应为工作环境、设备、物质基础创造一切最有利的条件,充分执行对特派军官的各项制度和政策;发扬团结、责任精神,互相支持,为特派军官出色完成所赋予的政治任务创造有利条件,建设政府监察总署日益强大的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