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省废除了省人民议会在合并前通过的10项决议
太原 - 第十四届省人民议会最后一次会议取消了在合并该省之前通过的许多决议。
3月30日上午,太原省第十五届人民议会(2026-2031年任期)召开了第一次会议。 本次会议将选举省人民议会、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成立省人民议会各委员会以及其他一些重要内容。
太原省第十五届人民议会,59名代表在最近的选举中被确认为当选。
此前,3月29日下午,太原省第十四届人民议会(2021-2026年任期)举行了第13次会议(最后一次会议),以表决通过属于其权限的6项重要决议。
在通过的6项决议中,有一项关于通过将太原省人民委员会指定为执行谅山-太原高速公路建设投资项目的主管部门的决议。
关于通过补充必须收回土地的项目清单和调整在太原省必须收回土地的项目清单的决议。
关于修改关于对革命老干部、前起义干部、越南英雄母亲、属于保护、保健范围的干部以及辖区内其他一些对象的诊疗、治疗、疾病预防、疗养费用内容和支出水平的规定的第2条的决议。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会议上,太原省人民议会通过了关于废除太原省人民议会的2项决议(在整顿之前)和北干省人民议会的8项决议(在整顿之前)的决议。
其中,一些决议直接涉及制度、政策和发展基础设施、公共资产管理,如北干省人民议会2010年7月29日关于规定对调到县级、乡级机关工作的干部提供资金支持的第05/2010/NQ-HĐND号决议。
北干省人民议会2018年7月17日第08/2018/NQ-HĐND号决议批准了到2025年北干省工业园区技术基础设施投资支持计划。
太原省人民议会2024年12月10日第21/2024/NQ-HĐND号决议规定了对太原省管辖范围内的机关、组织、单位管理、使用公共财产和采购商品、服务的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