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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第04-NQ/TW号决议阐述了建设廉洁国家、廉洁社会的任务和决心,并提出了三个重点支柱。 图为: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图片:越通社
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第04-NQ/TW号决议阐述了建设廉洁国家、廉洁社会的任务和决心,并提出了三个重点支柱。 图为: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图片:越通社

决心建设廉洁的国家,廉洁的社会,以三大支柱为重点

VƯƠNG TRẦN (báo lao động) 10/04/2026 08:41 (GMT+7)

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第04-NQ/TW号决议提出了建设廉洁国家、廉洁社会的任务和决心,并提出了三个重点支柱。

代表党中央委员会,苏林总书记签署并颁布了关于在新阶段继续加强党对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工作的领导的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4-NQ/TW号决议。

决议明确指出,坚决、坚持预防、控制、制止、遏制腐败、浪费、消极现象的目标;建设党、政治体系廉洁、全面强大,巩固人民对党、国家和制度的信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未来几年持续实现“两位数”经济增长的目标;为实现到2045年越南成为发达国家、高收入国家、廉洁、透明、现代的国家治理目标做出贡献。

关于任务组和解决方案,第04-NQ/TW号决议明确了提高党委、党组织、负责人和干部、党员在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和消极现象中的作用、责任、先锋性和模范性、实践廉洁文化的任务。

各级党委、党组织和负责人必须直接领导、指导,主动预防,经常自我检查、监督,及早发现和处理腐败、浪费、消极、思想政治、道德、生活方式的衰退,内部的“自我演变”、“自我转化”,从基层、支部开始。

严厉处理不负责任、放松领导、指挥、管理、缺乏检查、监督导致腐败、浪费、消极现象发生或包庇、阻碍发现、处理腐败、浪费、消极现象的负责人;同时,建立鼓励、保护组织、个人、负责人主动发现、及时处理单位、机关、组织内部腐败、浪费、消极现象的机制。

建设、坚持实行廉洁文化,以廉洁为核心价值观、行为准则、党员干部、企业和全社会的道德准则。提高国家教育体系中廉洁教育、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消极现象的效率。

决心建设廉洁的国家、廉洁的社会,重点是三大支柱:廉洁的体制——廉洁的公务员制度——廉洁的干部、党员、公务员、工作人员队伍。干部、党员,首先是领导、领导干部,必须在修养、锻炼革命道德规范方面走在前列,真正以身作则,勤俭廉正,公正无私,不让妻子(丈夫)、子女和亲属利用自己的职务、权力、影响谋取私利、腐败、浪费、消极。

提高支部、基层党组织的作用、责任和战斗力;加强对党员履行职责和社会关系的管理和监督;主动预防、及时检查、监督,处理出现违规、腐败、浪费、消极迹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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