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省继续减少在拥有15个村、居民小组的乡镇的机构。
广义省计划继续审查,以减少在拥有15个或以上村、居民小组的地方的机构。
省委常务委员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机关、单位紧跟政府2026年5月26日第185/2026/NĐ-CP号议定书的标准,该议定书规定了村、居民区的组织和活动,以及对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的制度和政策;以及该省的“人民信任-党派”提案。

该省继续审查,精简在仍有条件进一步安排的地区的村、居民小组。主动准备支部书记、村长、居民小组组长和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的人员,确保符合标准。
对于人事工作,未进行整顿的单位选举村长、居民小组组长必须在202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整顿后的村、居民小组最迟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完成选举。
该省还计划继续减少在拥有15个或以上村、居民小组的地方的机构。鼓励支部书记同时担任小规模单位的村长、居民小组组长或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的模式。
该省要求地方政府提议提高对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的支持水平。投资信息技术设备、数字基础设施,服务于基层数字化转型。
到2026年底,该省100%的村、居民小组将配备带有网络连接的计算机、打印机,以服务于管理和运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