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村、居民小组必须解散的情况
从2026年5月26日起,根据第185/2026/NĐ-CP号议定书,村、居民小组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被解散;乡级人民议会有权决定解散事宜。
第185/2026/NĐ-CP号议定书规定了村、居民区的组织、活动以及对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的制度和政策。
根据第185/2026/NĐ-CP号议定第8条第4款的规定,村、居民小组的解散在某些必要情况下进行,以符合当地的管理要求和实践。
村、居民小组在地理、地形因素发生变化时可能会解散;在实施村、居民小组的整理、重组时,或在按照规定实施赔偿、安置方案时。
此前,该法令还规定,对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或满足管理、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人口分布和居民社区组织活动要求的单位,实行村、居民小组的整顿和重组。
重新安排和组织必须考虑许多因素,如地理位置、地形、风俗习惯、民族、宗教、人口特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当地人民的愿望。 同时,需要确保国防、安全、社会秩序和安全的要求,在人民中形成共识,方便人民的生活,提高基层政府的管理效率。
因此,从2026年5月26日起,在必要情况下,由于地理、地形因素的变化、村庄、居民小组的重新安排、组织或根据第185/2026/NĐ-CP号议定书的规定实施赔偿、安置方案,将对村庄、居民小组进行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