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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监察总署建议在监察后处理与富寿省房屋、土地管理、使用相关的责任。图片:光越
政府监察总署建议在监察后处理与富寿省房屋、土地管理、使用相关的责任。图片:光越

建议处理与富寿省房屋、土地管理、使用相关的责任

ĐÌNH TRƯỜNG (báo lao động) 02/04/2026 08:26 (GMT+7)

政府监察总署建议处理与富寿省房屋、土地管理、使用相关的责任。

在一系列房屋和土地上存在

政府监察总署已发布第885/TB-TTCP号文件,通报关于在富寿省各机关、组织、国有企业房屋、土地管理、使用中预防和打击浪费的监察结论。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检查和核实一些机构和单位对房屋和土地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监察部门指出了许多问题和局限性。

例如,永福省青少年活动中心:在未经主管机关批准的提案的情况下,租赁、合资、联营基础设施,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4日,不执行年度公共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报告。

富寿省会议中心,河内市灵社2号基地:永福省人民委员会在2008年7月30日第2751/QD-UBND号土地分配决定中,在没有获得主管机构批准的投资项目的情况下,将土地交给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宾馆,这不符合规定。2008年,责任在于永福省人民委员会。

永福省妇产医院(旧址),永福省:使用房屋和土地的单位(永福省妇产医院、卫生厅)提出了对03个房屋和土地的安排和处理方案,即“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省人民委员会”;永福省财政厅向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建议批准安排和处理方案,即“正在被用作野战医院”,不依据使用单位的建议,不属于按照规定进行重新安排时对房屋和土地的处理形式。责任在于永福省人民委员会和省财政厅。

对于房屋和土地设施,也提出了许多其他问题:富寿省贤良社春昂综合诊所;富寿省图书馆;三岛县三岛镇人民委员会总部...

处理责任的建议

政府总监察长建议政府总理责成富寿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指导、组织实施,并依法处理,具体如下:

富寿省人民委员会组织检查并指示财政厅、各机关、组织、单位和地方政府(有房屋、土地的所在地)组织检查与实施管理、使用和申报报告、编制、评估、批准本次监察结论中提到的房屋、土地重新安排、处理方案相关的集体和个人的责任。

根据检查结果,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依法追究责任,或建议有权机关依法处理有违规行为的集体和个人的责任。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现有违反刑事法律的迹象,则移交调查机关依法处理。

政府监察总署还建议富寿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指示及时有效地组织实施公共财产房屋、土地的整理、处理、管理和使用工作,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目的,有效,避免损失和浪费。

富寿省由富寿省、永福省、和平省合并而成。 合并前(从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各旧省人民委员会已颁布75项决定,批准了10737个房屋和土地项目的重组和处理方案。 其中:富寿省(旧)有31项决定,涉及5079个机构; 永福省有2项决定,涉及1466个机构; 和平省有42项决定,涉及4192个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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