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将户籍服务纳入VNeID,以取代纸质摘录。
代表苏爱旺(芹苴市代表团)建议实施一个窗口,将户籍服务集成到VNeID中,使用VNeID代替文件摘录。
4月11日,继续第一届会议,国会在会堂上讨论了《户籍法》(修订)草案。
代表们强调,修订《户籍法》是必要和紧迫的,旨在制度化国家数字化转型政策;简化手续,降低合规成本;提高人口管理效率。
在会场上发言时,代表苏爱旺(芹苴市代表团)建议政府分配职能部门审查、区分和整合正在修订的《户籍法》和2023年《身份证法》中规定的文件和程序。
据芹苴市代表团代表称,这是国家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必然趋势,为国家管理机构创造畅通,减少行政手续,为人民创造便利条件。
代表苏爱旺提出了5项综合建议。 其中,在技术和数据方面,这位代表认为需要100%互联互通,同步执行时间,并一致使用个人身份号码作为关键,以在VNeID上检索户籍信息。
在流程和手续方面,实施一个窗口,将户籍服务集成到VNeID中,使用VNeID代替文件摘录。
至于地方管理方面,代表苏爱旺认为,有必要将管理权分享给乡、坊级。“户籍司法干部和乡、坊公安有权共同访问当地的人口数据管理界面,以便在基层为人民纠正户籍信息错误,并将旧户籍登记簿数字化”——芹苴市代表团代表表示。
与此同时,关于支持民众的解决方案,如果VNeID上的户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民众可以将原始文件的照片拍照,立即在应用程序上发送更正请求。然后,干部以此为依据进行审批,而不是民众必须去国家管理机构总部。
同时,需要整合3合1流程,如为14岁以下儿童办理出生登记、常住登记和身份证,这将减少2/3的民众出行时间和精力。
因此,如果得到政府的重视,职能部门积极审查、区分和整合《户籍法》和2023年《身份证法》中规定的文件和程序,将有助于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电子政务,实现公民仅提供一次信息,国家主动服务的目标。
在会堂上,代表陈文俊(北宁代表团)建议法律草案起草委员会研究修改关于解释/定义“个人籍贯”的第 2 条第 8 款的规定,方向是:关于籍贯的信息必须反映每个人的“出身”。 同时,需要在法律草案中增加 1 条规定具体标准,以确定每个人的籍贯。 建议将第 2 条第 8 款的所有内容转移到第 15 条第 4 款 a 点,关于“出生登记”,并进行适当的编辑。
这位代表认为,很难建立关于确定每个人家乡的具体标准,因为在现代社会,每个人、每个家庭的生活和工作条件,以及各代人之间的生活条件,经常发生变化。
因此,代表们还建议起草委员会更清楚地评估根据《户籍法》及相关法律文件确定和确认个人籍贯的意义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