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继续将汽油、柴油的环境保护税维持在0%。
决议草案规定对汽油(不含乙醇)、柴油、航空燃料、煤油和燃料油征收的环境保护税为0越南盾/升。
4月9日,国会常务委员会就国会关于颁布若干关于环境保护税、增值税、汽油、石油和航空燃料特别消费税的规定的决议草案征求意见。
财政部部长吴文俊在呈文中明确指出,中东冲突导致能源价格,特别是石油和天然气价格剧烈波动,汽油供应中断,世界原油价格有继续上涨的趋势。
这些影响极大地影响了国内的汽油供应和市场,导致汽油和石油价格在短时间内上涨。
为了确保宏观经济稳定、抑制通货膨胀、稳定人民和企业的心理和生活,需要制定更长期限的政策,以便根据其权限提交国会颁布。
根据政治局的指示,宪法和税法规定的国会权力,政府应尽快提交国会审议,并在第一次会议开始时按照简化程序通过决议。
关于汽油、石油和飞行燃料的环境保护税、增值税、特别消费税,吴文俊部长明确指出,决议草案规定汽油(不含乙醇)、柴油、飞行燃料、煤油和燃料油的环境保护税为0越南盾/升。
汽油、柴油、航空燃料、煤油和燃料油属于无需申报、计算增值税但可抵扣投入增值税的对象。 各类汽油的特别消费税税率为0%。

关于适用期限,根据部长的说法,决议草案第4条规定了适用时间,从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6月30日,并责成政府总理颁布个别决定,以调整(缩短或延长)决议的效力,以确保国内汽油和石油市场的管理符合国际油价走势。
关于决议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经济与金融委员会主任潘文迈表示,经济与金融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基本同意政府关于颁布政策以调整关于环境保护税、增值税、汽油、石油和航空燃料的特别消费税、适用时间以及政府决定调整(缩短或延长)决议效力的提议。
常务委员会还建议考虑在紧急情况下补充规定,责成政府在决议中决定调整税率,并在最近一次会议上向国会报告,以确保国内汽油和石油市场的管理符合国际油价和国内形势的变化。
在会议总结发言中,国会副主席阮氏红建议政府采纳国会常务委员会的意见,特别是国会主席的指示,以完善提交国会审议决定的决议草案。
国会副主席阮氏红建议政府需要补充关于价格管理的全面、同步的解决方案;公开基本汽油价格的组成部分,确保供应链;加强对投机、囤积行为的检查和严厉处理,并严格控制电子发票。
国会副主席责成国会秘书长、国会办公厅主任将此内容安排在第一次会议的议程中。
在过去一段时间里,为了促进供应多元化,稳定国内汽油和石油价格,政府和政府总理已指示使用多项财政政策工具,其中包括政府总理颁布第482/QD-TTg号决定,调整降低环境保护税、增值税、特别消费税,从2026年3月26日24时至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