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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抓紧按照政府总理的决定,对汽油、柴油实施零元环境保护税。 摄影:海阮
税务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抓紧按照政府总理的决定,对汽油、柴油实施零元环境保护税。 摄影:海阮

税务局发布紧急电报,对汽油和石油实施零元环境保护税。

LỤC GIANG (báo lao động) 27/03/2026 15:56 (GMT+7)

税务局要求紧急实施政府总理关于对汽油、航空燃料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决定。

税务局(财政部)刚刚发布了一份紧急电报,内容涉及实施政府总理关于在必要时根据国家利益对汽油、石油和飞行燃料征收环境保护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的第 482/QD-TTg 号决定。该决定自 2026 年 3 月 26 日 24 时 00 分起生效,至 2026 年 4 月 15 日结束。

为了及时实施政府总理的决定,税务局建议各省、市税务机关负责人;电子商务税务分局局长;大型企业税务分局局长指示实施、宣传、向税务官员、纳税人普及该决定,并准备确保执行的条件。

税务局指出,根据电报内容,对汽油(不含乙醇)、柴油和航空燃料征收的环境保护税为每升0越南盾。

同时,汽油、柴油和飞行燃料属于无需申报、计算和缴纳增值税的对象,但可抵扣进项增值税。

对各类汽油适用的特别消费税税率为0%。

税务局要求各单位主动实施,按照规定执行,以确保及时实施第482/QD-TTg号决定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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