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培养的新建议:增加实践,减少学分
教育与培训部建议在教师培训计划中增加实践、减少学分、增加人工智能和数字技术。
教育与培训部(GDĐT)刚刚公布了关于颁布为希望成为普通教育机构教师的人员提供师范专业培训计划的通知草案,以便在政府电子信息门户网站和教育与培训部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上广泛征求各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意见。
预计该通知将颁布,以取代2021年4月5日第11/2021/TT-BGDĐT号通知和2021年4月5日第12/2021/TT-BGDĐT号通知中关于为希望成为小学、初中(THCS)、高中(THPT)教师的具有适当专业学士学位的人员提供师范专业培训的规定。

扩大培养对象,吸引人力,克服教师短缺
目前,根据第11号通知和第12号通知的规定,培养对象仅为学士,即已大学毕业的学生。 这导致非师范专业的学生在获得学士学位后至少需要一年才能获得师范专业证书,才能参加教师招聘。
新的通知草案扩大了培养对象,即拥有学士学位或已完成至少70%培训专业或培训项目学分的学生,该专业与希望成为小学教师的科目相符:艺术(音乐、美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体育、外语;与希望成为初中教师和高中教师的科目相符。
根据新通知草案扩大对象,克服了吸引人力资源成为教师的困难,特别是音乐、美术、计算机等特殊学科教师,目前缺乏招聘来源;缩短培训时间,尽早准备教师来源,提高培训系统的灵活性。
全面发展能力,加强技术因素和数字化转型
如果以前,规定只停留在基本的教学知识和技能上,那么新的通知草案将从内容导向转向能力导向,其能力结构明确,包括:教学能力、教育能力、社会关系和社会发展能力、个人发展能力。 其中,许多课程必须直接培养。 教师接受全面培养,有能力为学生提供咨询,与社区协调,进行研究和创新。
该草案的一个值得注意的新亮点是,首次将数字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在线教学、使用数字平台、人工智能(AI)应用等现代内容纳入培训计划。 这符合教育数字化转型趋势,帮助教师适应新的教学环境。
加强实践、实习和职业技能
新的通知草案规定该计划包括 32 个学分,分为 2 个部分:一般知识 (12 个学分) 和专业知识和师范实习 (20 个学分)。 学分数量已减少,根据第 11 号通知(35 个学分)和第 12 号通知(34 个学分)的规定。
同时,新规定预计将增加培训计划中实践的比例;强调职业技能,如教学设计、课堂管理、处理教学情境、组织实践教育活动。
新的通知草案还允许学习者根据需求和职业方向选择学习部分,并根据学段、科目进行内容定制。 这有助于个性化培训过程,并适应不同的学习对象。
为了确保产出质量,达到实际的职业标准,新的通知草案明确规定了最低10个月的培训计划实施时间。对于根据规定免除部分课程的情况,培训时间可以相应缩短,以满足免除课程的学习时间。
为了使师范业务培训过程不中断,保障学习者的权益,该通告草案明确规定了过渡条款。 因此,在本通告生效前,希望成为教师的师范业务培训课程将继续按照第11号和第12号通告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