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颁布关于新闻发言和向媒体提供信息的法令
政府将颁布一项法令,详细规定国家行政机构向新闻界发表言论和提供信息的规定。
政府副总理梅文政于2026年2月24日签署了第329/QD-TTg号决定,颁布了实施《新闻法》的计划。
第十五届国会于2025年12月10日在第十届会议上通过了《新闻法》第126/2025/QH15号,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法律)。
为了及时、统一和有效地实施法律,政府总理颁布了《新闻法》实施计划,旨在具体确定各项工作内容、期限、完成进度以及相关机构和单位在实施法律方面的责任,确保同步、统一、有效、高效,避免浪费。
同时,确定各部委、同级机构、政府机构、地方和相关机构、单位在按照“6个明确:明确人员、明确工作、明确权限、明确责任、明确时间、明确结果”的观点开展法律实施活动的责任和协调机制,并宣传、普及、提高各部委、行业和地方在实施法律方面的认识和责任。
该计划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审查、制定和颁布规范性法律文件,或提交给有权颁布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机构;修改、补充、替换、废除或颁布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符合《新闻法》。
其中,制定关于详细实施《新闻法》若干条款的法令;关于详细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向新闻界发言和提供信息的法令;关于管理、提供和使用广播、电视服务的法令;关于外国新闻机构、外国代表机构、外国组织在越南的新闻活动的法令...
该计划的另一个内容是组织贯彻、信息、宣传、普及、教育关于法律和详细实施规定的文件。
组织形式是在电子信息门户网站、国家法律文件数据库和其他适当形式上发布、更新《法律》全文和详细规定执行该法律的文件,以便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劳动者和人民轻松获取、利用和使用。
编写、编辑介绍法律基本内容和新内容的材料,以便广泛发布、发行,并与司法部协调,在国家法律普及教育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上更新。
通过具体形式组织关于新闻的宣传、普及和法律教育;与新闻机构协调,按照关于普及和法律教育的法律规定,组织实施专栏、节目、新闻、普及文章和其他形式,以适应每个具体对象。
为新闻领域实施国家管理的人力资源组织深入培训、业务培训和编写培训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