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削减和简化旅游领域的行政手续
该法律草案已删除、废除了一些不再适用的规定;大力削减、简化行政手续,特别是在旅游领域。
6月4日,国会文化和社会委员会与文化体育旅游部各单位就修改和补充《体育法》、《旅游法》、《图书馆法》、《电影法》和《文化遗产法》若干条款进行了工作。
根据起草机构的说法,修订和补充仅侧重于真正必要和紧迫的内容;不产生行政手续,不中断国家管理活动以及组织和个人的生产经营活动。
同时,法律草案的制定贯彻以下观点:及时充分制度化党关于改革、整顿国家机构的各项主张和方向;加强分级、分权,明确文化、体育和旅游领域各机构的权限和责任。
确保不出现法律空白,不中断工作,不空置地区、领域,不影响机关、单位、组织和人民的活动。
该法律草案的布局是按照《关于修改和补充若干法律条款的法律》的形式构建的,包括对具体法律的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规定、关于执行效力的规定和过渡条款。

关于内容,修订草案完善了许多规定,旨在明确国家机关的权力和责任,符合二级地方政府组织模式和国家管理改革的要求。
在全面审查《体育法》、《旅游法》、《图书馆法》、《电影法》和现行《文化遗产法》的基础上,对照完善体制、分级、分权、组织机构调整、行政手续改革和数字化转型的要求,该法律草案删除了一些不再适用的规定。
同时大力削减、简化行政手续,特别是在旅游和电影领域;在《旅游法》和《电影法》中增加一些新规定,以弥补法律空白...
在会议上,国会文化和社会委员会副主任谢文夏表示,最终目标是向国会提交一份法律草案,以确保质量,在颁布后投入生活,既满足国家管理要求,又为人民、企业解决困难和障碍,促进各领域发展。
预计将修改和补充《体育法》3条、《图书馆法》6条、《电影法》8条、《文化遗产法》8条和《旅游法》33条。文化体育旅游部也正在征求意见,建议将《广告法》和《新闻法》中的一些条款的修改和补充内容纳入该法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