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公布了选择国防情报指挥官的人才标准
国防部发布通知,规定并指导第363/2025/NĐ-CP号议定书,规定了对越南人民军吸引和重用人才的政策。
国防部第50/2026/TT-BQP号通知详细规定并指导、组织实施政府第363/2025/NĐ-CP号议定书的若干条款,该议定书规定了对越南人民军吸引和重用人才的政策。
第8条规定了国防情报领域的规定,如下:
1. 第50/2026/TT-BQP号通知规定,在国防情报领域重用人才的对象是指挥员、管理者,必须满足以下标准:
a) 坚定不移,面对一切困难和挑战;敢于忍受并克服一切诱惑、艰苦和危险;绝对遵守情报组织和活动的原则;
b) 在研究、分析、评估、预测与情报领域相关的世界、地区和国内形势方面具有特别出色的系统思维和视野; 参与外交、军事合作、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方针政策,国防情报发展方向,取得高效率;
c) 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国防、安全、外交、法律、科学和技术等领域拥有渊博的知识;在国防情报业务方面特别出色;具有创新思维、方法、指挥作风、科学管理、专业、创新;
d) 特别是,必须具备领导、指挥、组织机关、单位出色完成任务的能力;单位要有新颖、创新、突破、高效的模式、解决方案、方法,从而促进国防情报的进步和发展。
2. 对于被重用人才的专业干部和员工,需要满足以下标准:
a) 坚定不移,面对一切困难和挑战;敢于忍受并克服一切诱惑、艰苦和危险;彻底遵守情报组织和活动的原则;
b) 特别精通情报专业和业务;深刻理解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国防、安全、外交、科学和技术知识;在评估、预测形势方面敏锐、犀利;有能力发现现实中提出的问题和情报活动的高度要求;
c) 具有科学、专业、创新的工作方法和作风; 参与、提出具有突破性内容和措施,在情报活动中取得高效率; 在越南国防情报部门和单位范围内享有声誉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