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提出了公务员晋升到更高职级的条件
内政部澄清了公务员被安排在专业、业务职级高于现有职级的工作岗位的条件。
武范琼女士(人物姓名已更改)表示,2025年7月,大学毕业后,琼女士将申请从干部(编号01.004)转为专员(编号01.003)。
然而,社党委党组建设委员会答复说,根据省委组织人事部的交流意见,目前还没有针对这种情况的具体指导文件。
审查和决定晋升属于省委有权机关的权限。 因此,社党委党组建设委员会没有足够的依据和权限来协助社党委决定将工资从干部(或同等)晋升为专员。
基于上述情况,琼女士建议有关部门澄清社党委党组建设委员会的答复是否符合规定,同时说明她的情况是否符合从干部转为专员的条件。
关于公民武范琼的反映和建议,内政部答复如下:
根据第 361/2025/NĐ-CP 号法令第 9 条第 1 款 a 点,公务员被安排到哪个工作岗位,就按相应工作岗位的职级进行排名。对于专业、业务公务员,按工作岗位进行职级排名必须依据工作描述和工作岗位的能力框架。
关于公务员被安排在公务员职级工作岗位时,其专业、业务等级高于现有职级的标准和条件,内政部表示,按照第170/2025/NĐ-CP号议定第23条第4款b项的规定执行,该规定已在第300/2026/NĐ-CP号议定中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据此,不要求保持职位的时间低于相邻职位,或要求必须在同一行业、领域,就像以前关于公务员晋升考试的规定一样。
第170/2025/NĐ-CP号议定书第23条第5款,在第300/2026/NĐ-CP号议定书中修订和补充,规定公务员使用机构的负责人必须制定在将公务员安排到专业、业务职位时更换职位的方案,其公务员的职级按专业、业务等级高于现有职级,同时在实施前向公务员管理机构报告。
变更工作岗位的方案必须包括评估标准、原则和公务员选择方式,以便安排到新的工作岗位,确保符合机关、组织、单位的活动特点。
除了工作描述和职位能力框架中规定的内容外,使用公务员的机构还可以确定更多公务员选择标准,以便安排到公务员级别更高的职位。 选择是按照评估结果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的,确保公开、透明、客观和符合规定。
根据第67条和第68条第170/2025/NĐ-CP号议定书,内政部建议公民联系工作地点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以便根据其权限进行审查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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