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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庭福先生——新闻局局长在研讨会上发言,为关于详细实施《新闻法》若干条款的法令草案提出意见。 摄影:黎桃
刘庭福先生——新闻局局长在研讨会上发言,为关于详细实施《新闻法》若干条款的法令草案提出意见。 摄影:黎桃

2026年4月颁布关于详细实施《新闻法》的法令。

MINH QUÂN (báo lao động) 04/04/2026 09:37 (GMT+7)

胡志明市——政府将于2026年4月颁布关于详细实施《新闻法》若干条款的法令。

这一信息是文化体育旅游部新闻局局长刘庭福在4月3日下午于胡志明市举行的关于关于详细实施《新闻法》若干条款的法令草案的研讨会上分享的。

《新闻法》(修订版)已于2025年12月获得国会通过,并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

据刘庭福先生称,为了具体落实法律规定,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法令、通知以及新闻发展战略。 其中,关于详细实施《新闻法》若干条款的法令预计将于2026年4月完成并颁布,并与《新闻法》同时生效。

刘庭福先生表示,新法令草案更新了党的指导方针和当前新闻业的发展实践。 预计将削减新闻领域的20项行政手续,同时增加关于新闻机构数字平台的规定等新内容。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内容是关于成立社会-职业协会新闻机构的规定。

此前,考虑成立协会新闻机构导致“一个协会就是出版一本杂志”,许多协会的成立并非为了协会的活动,而主要是为了出版杂志。

据刘庭福先生称,本次法令草案要求各协会至少运营3年,证明其宣传效果和需求,才能考虑颁发杂志许可证,而不是像以前那样泛滥颁发许可证。

关于新闻业发展战略和管理,刘庭福强调,此前成立新闻机构的条件必须符合新闻业发展和管理规划。

根据目前的规划,地方和各部门的协会不得设立新闻机构。 2025年《新闻法》也只允许社会-职业协会、研究所和大学出版杂志或科学杂志。 这一观点已在新闻规划中体现,并将具体体现在新闻发展战略中。

“战略草案已经出台,接下来将补充,明确哪些新闻机构是主力新闻机构。目前全国有6个主力新闻机构。河内首都等重点地区或胡志明市等大型经济中心,如果符合条件,将被提议成为主力新闻机构。该方案必须获得政治局的批准”——福先生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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