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同省捡到失物后,两名居民请警方归还失物。
林同省——捡到里面有现金和身份证件的钱包,北嘉义坊的两名居民已将其交给警方,以便归还给失主。
6月18日,北嘉义坊(林同省)公安局表示,刚刚与当地居民武文平(42岁) phối hợp,将一个装有近1000万越南盾和许多身份证件的钱包归还给黄石伦。

此前,6月17日下午,在属于12号居民组的23/3路上,平先生捡到了一个掉落的钱包。
随后,他将财产带到北嘉义坊公安局报案,并请求寻找所有者。
根据钱包中的信息,警方迅速核实,确定主人是黄石伦,目前暂住在当地,并开始全额归还财产。
几天前,范文泰(36岁,居住在北嘉义坊)也在黄沙路14号居民区捡到一个装有现金和身份证件的钱包。
没有保留作为个人财产,泰先生主动将财产交给北嘉义坊公安局。 经核实,有关部门确定所有者为潘廷利先生(63岁,居住在北嘉义坊),并按照规定进行归还。
黄石伦先生和潘廷利先生收回了丢失的财产,他们表示高兴,并向捡到失物的人以及协助核实并迅速归还财产的公安人员表示感谢。
据北嘉义坊公安局称,这些美好的行为有助于传播诚实、对社区负责的精神,并塑造当地人民文明、有情义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