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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收公务员五年工作经验的规定,引起了读者的关注。 图片:海阮
关于接收公务员五年工作经验的规定,引起了读者的关注。 图片:海阮

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官员可以被考虑录用为公务员

HƯƠNG NHA (báo lao động) 20/03/2026 14:34 (GMT+7)

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官员可以被考虑录用为公务员

内政部正在起草政府关于修订和补充政府关于公务员招聘、使用和管理的第170/2025号议定书的法令。

在该法令草案中,内政部建议修改第13条,规定公务员的对象、标准、条件和接收档案。

接收对象包括:

a) 专家、科学家、律师、优秀律师、杰出企业家;

b) 官员;

c) 在人民军队、人民公安、密码组织中领取工资的人员,但不是公务员;

d) 在国有企业持有100%注册资本或国有企业持有超过50%注册资本或具有表决权的总股份的企业中,担任处级以上领导、管理职务的人员;根据吸引人才的政策,在非公共部门的机关、组织、单位工作;

d) 曾经是干部、公务员的人,后来被有权机关调动、轮换,担任其他机关、组织非干部、公务员的工作岗位;

e) 根据有权机关分配的编制指标被聘用,在党和国家分配任务的协会中工作;

g) 2025年7月1日之前在乡镇一级的非专职人员;

接收标准和条件:

根据使用公务员的机构中每个工作岗位需要安排的公务员比例、分配的编制指标以及需要招聘的工作岗位的要求,本条第2款规定的有权机关决定接收本条第1款规定的人员担任公务员,如果满足以下条件:

a) 符合《干部、公务员法》第19条第1款规定的公务员考试报名标准和条件;

b) 不属于《干部、公务员法》第19条第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或者正在纪律处分期间,正在执行纪律处分决定期间,正在按照党和法律的规定执行与纪律有关的规定。

c) 本条第1款a项规定的情况,必须有与拟接收的职位相符的结果和产品。

d) 本条第1款b、c、d、e、g和h项规定的情况,必须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需要与拟应聘职位相符的专业、业务培训水平的工作;

本点的工作时间是缴纳强制性社保的时间(如果未连续且未领取一次性社保补贴,则累计计算,包括此前在本条第1款规定的工作岗位或根据2008年《干部、公务员法》规定的乡级干部、公务员工作岗位的工作时间),不包括实习时间(如有)。

h) 试点项目队员选拔青年知识分子志愿到各乡参加2013-2020年农村、山区发展,目前正在乡签订劳动合同。

d) 本条第1款d项规定的情况,必须有主管机关的书面决定,决定按照任务要求到其他机关、组织、单位工作,并且不必满足本款d项规定的5年工作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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