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医保支付技术服务费用高达近1.14亿越南盾/次
从2026年7月1日起,医保基金为一次使用技术服务支付医疗设备费用,最高1.1385亿越南盾。
自2026年7月1日起,关于医疗保险政策的新规定根据《医疗保险法》、《政府第188/2025/NĐ-CP号议定书》和政府第161/2026/NĐ-CP号议定书正式生效。 这是越南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政策执行委员会2026年6月1日第302/CSYT-CĐ号文件中提到的内容。 调整集中扩大参与者的权益,同时更新福利水平,按照新的基本工资水平缴纳。
据越南社会保险局称,一个值得注意的新亮点是扩大了对参加医保的人员在某些情况下自行就医(KCB)的福利水平。具体来说,从2026年7月1日起,在一些基本和专业医疗机构就医的患者,将根据主管机构确定的机构类型,获得医保基金支付的50%的福利水平,用于在第01/2025/TT-BYT号通知规定的目录之外的剩余疾病和疾病组,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尚未支付。这项规定有助于减轻费用负担,同时也为人们获得医疗服务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此外,基本工资调整至每月253万越南盾,作为计算多项医保福利的依据。 据悉,如果一次性费用低于基本工资的15%(相当于379500越南盾),参与者可享受100%的医疗费用。 同时,连续5年或以上参加医保的人员,当当年共同支付的金额超过基本工资的6倍(相当于1518万越南盾)时,基金将支付其享受范围内的100%费用。
对部分技术服务的支付水平也进行了调整。 因此,如果医保参与者被指定进行技术服务,医保基金将支付一次使用技术服务的医疗设备总费用,不超过45个月的基本工资(相当于113.850,000越南盾)。
此外,该规定还明确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直接支付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的水平,例如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到没有医疗保险医疗合同(紧急情况除外)的专科医疗机构就诊,或未按照规定出示所有手续。 支付水平根据基本工资比例确定,确保患者权益和基金支付能力的协调。